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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县人民检察院《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实录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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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群众监督,各位好,北京时间的9点零5分,您现在收听到的是民生访谈直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孙枫,我们这档节目在每周二、周四上午的9点到10点,一个小时的时间调频在92.4进行现场直播,提醒我们的听众,今天的上线单位是丰县检察院。今天主要将就检察内设机构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环节普通刑事案件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和讨论,欢迎您在收听的时间里拔打我们直播间的热线电话89281011参与我们的节目,同时政风行风热线QQ群也在为您开通,现在上网的听众也可以在QQ上通过搜索QQ群丰县政风行风热线或者是群号218748350来进行投诉和建议。此外,在节目之外的时间里,也可以拨打我们的新闻热线89231011反映问题。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各位嘉宾。首先介绍的是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兴海,一同来做客的还有检察委员会委员卜宪文、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肖潇雨、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克会、第三检察部主任毛勤龙、第四检察部主任马凤环、第五检察部主任耿孟侠,欢迎各位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的直播间。首先有请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兴海,代表我们县检察院的全体干部职工跟各位听众打声招呼,介绍一下检察院的职能。

      【李检】各位听众,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我的同事们一起来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听众朋友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丰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感谢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非常感谢我们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为我们提供了这次利用电波与广大群众沟通联系交流意见的机会,也请广大听众对我们检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我们今后工作的改进。我们将在节目中收听听众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咨询,并对听众朋友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主持人】:前段时间我们检察院进行了内设设机构的改革,请李检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李检】丰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县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督查工作;制定实施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五、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六、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七、第六检察部(保留司法警察大队牌子)。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理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接待工作;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抓好和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搜集、报送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本院对台司法互助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本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本院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开展以应用为主的检察技术科研活动;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八、政治部。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工作。

      【主持人】好的,谢谢李检的介绍,也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好,在接通第一路电话前,我们行风热线友情提醒朋友们,在提问前一定要理清你的思路,找准问题的关键所在,在电话接通后一定要关掉收音机,因为中间有一个延迟的过程,延迟8秒。好的,我们行风热线需要您的参与,感谢您的配合。我们的热线电话89281011,89281011,欢迎各位听众现在就拨打我们直播间的热线电话参与我们的节目。好的,北京时间的9点20分,这里是行风热线,今天的上线单位是丰县检察院,我们如果有问题想咨询建议的话,拨打我们直播间的热线电话89281011。好的,首先我们来接听第一位朋友的电话,你好,这位朋友。

      喂,你好。

      你好,行风热线,请讲。

      你好,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新犯罪形式“套路贷”,我想请检察官介绍一下什么是“套路贷”?

      肖潇雨:这位朋友你好。套路贷它不是一个罪名,是一系列犯罪行为的总称。“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的总称。

      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这位听众,如果您和您的朋友、家人遇到这种情况,请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

      主持人:在电话没接进来之前,我们看一下网上的问题。这位朋友是这样说的,“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因盗窃罪被判了四年半,他多长时间能够减刑、假释 ?”

      毛勤龙:根据法律规定,减刑要在监狱服刑一年以上,假释要在刑期执行一半以上,具体相关规定有一种积分考核制度,遵守监规,积极参与劳动,认真梅罪,达到一定的分值之后就可以进行减刑活动。

      主持人:继续关注网上朋友问题。这位朋友说,我想问题一下朋友的案件到检察院后,又退回公安了,说是退查,什么是退查,是不是就不办了呢?

      肖潇雨:案件在检察机关受理后,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新的证据,重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是不办了,这个您不要担心。

      主持人:好的,北京时间的9点27分,这里是政风行风热线,今天的上线单位是丰县检察院。我们的热线电话89281011,89281011,欢迎各位听众现在就拨打我们直播间的热线电话参与我们的节目。接下来是,我们继续看问题。这是微友发来的信息,说公安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侵权渎职,是先向检察院反映,还是向其它机关反映。

      毛勤龙: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关于举报途径问题,既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控告,也可以向纪委监委反映。现在检察机关具体管辖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和影响司法公正的犯罪,具体来说包括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虐待被监管人员、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等,如果发现这些犯罪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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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好的,北京时间的9点37分,这里是政风行风热线,今天的上线单位是丰县检察院。

      继续接听电话。你好!

      你好,我一个朋友使用信用卡,最近被银行通知,说是经过两次催收后,已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现已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我朋友害怕,他是因疏忽没有注意到催收信息,现在想问一下,自己是否构成了犯罪。

      王克会: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属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万元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法律规定,有效催收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开始的时间,是在透支规定的限额或者期限后进行;二是通知方式,应当采取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三是间隔时间,两次催收至少间隔30日;四是符合规定,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如果确因疏忽没有注意到催收信息,因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就不构成犯罪。建议一是及时清偿银行债务,一是与银行及时沟通,说明情况。感谢你的参与。

      主持人:好的,北京时间的9点43分,这里是政风行风热线,今天的上线单位是丰县检察院。接下来,继续接听电话。你好!

      你好,我想问个问题,俺亲戚家的小孩,今年17岁了,以前因为他朋友和人家闹矛盾,喊喽他一起打人家,把人家打成轻伤,后来也赔偿人家,人家也谅解了,法院判的监外执行,我就想问问他以后找工作会受影响不?

      马凤环: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他的思想、心理和行为都还未完全成熟,我们国家会给予犯罪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律对未成年人也有特殊的保护制度,其中就有一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下面我给您介绍下这项制度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中还规定了“对于犯罪记录封存的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在入学、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记录都应当被封存,封存以后未成人在入学、入伍、就业时是免除报告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这也是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能让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的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您可以结合这个孩子的具体情况看下是不是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他在以后找工作或入学等方面就有免除报告的义务。

      继续接听电话。你好!

      你好,我亲戚在丰县法院打官司输了,他对判决结果不服,听说检察院对法院判决可以进行监督,想问一下情况,怎么申请监督?

      耿孟侠:这位听众,你好。检察院是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诉讼活动和裁判结果有相应监督权,但是申请监督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我想问一下这位听众朋友,咱们案件的判决书是什么时间收到的?案件还在不在法定上诉期内?如果你亲戚案件的判决书是近期刚收到的,还没过案件上诉期,不服判决结果,建议你告诉他尽快向法院提交上诉状,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上诉期已过,仍然对判决结果不服,也有相应证据,应当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及时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又或者你们仍然对再审结果不服,可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具体请他携带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到我院检察服务中心提交,到时,我们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耐心接待,并对具体案件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审查。这位听众,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我再问问俺亲戚具体情况,到时上你们那申请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原则是同级监督,即丰县法院判决的一审生效案件由我院进行监督,对于上诉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的案件则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继续接听电话。你好!

      你好,我邻居家的孩子因盗窃被判了刑,邻居经常说自己的孩子冤、判的重。请问检察院能不能给他们伸冤?

      卜宪文:你说的情况涉及到刑事申诉知识。人民检察院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基层检察院主要受理不服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你的邻居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到当地检察院进行申诉,在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或者证据线索。不知你邻居家的孩子是否上诉了?如果上诉了,就应该到市级检察院进行申诉。如果没上诉,就到当地的基层检察院进行申诉,当然也可以让他们的孩子在服刑监狱进行申诉。

      主持人:好的,北京时间的9点51分,我们再来关注最后一个问题。你好!

      你好,我的一个亲戚,6月份与人打架将别人打伤,后来经公安局鉴定是轻伤1级,人就被拘留了,接下来被你们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我咨询了律师,说这样的案子要等半年以上才能判决,律师说如果能和对方调解好,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取保候审,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哪个环节申请?

      毛勤龙:这位听众你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16条的规定,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直至生效判决作出前,也就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均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并提供。这位听众你听明白了吗

      像我亲戚的这个情况,如果向你们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符不符合办理取保候审条件?

      毛勤龙: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检察机关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过失犯罪的;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通过你刚才讲的案情分析,如果你的亲戚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我们检察院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建议。

      主持人:好的,北京时间的9点55分,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不再接听听众的电话和网友的问题了。今天丰县检察院的各位负责人来到我们直播间,通过行风热线同广大听众进行交流,我们对各位嘉宾表示感谢。下面请李检给我们今天的节目作一下简单的总结。

      李检:非常感谢各位听众对检察机关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紧扣县委“12358”发展布局和本院“12346”工作目标,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丰县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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