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9月14日讯(通讯员 曹绍华 )近日,资阳区人民法院新桥河法庭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处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017年9月,罗某某从益阳某食品公司离职时,公司尚欠罗某某工资22500元,并出具了欠条,但之后一直未予支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罗某某为此诉至法院。
因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对起诉标的金额基本无争议,办案法官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积极主动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具有程序快捷简便、形式灵活、效率高、不收费、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等优势,引导当事人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路径。因罗某目前在外省务工,鉴于疫情防控、路程较远等原因,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多元调解”手机APP程序,与双方当事人视频连线进行调解。经调解,原告表示理解被告公司目前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同意接受被告公司分期支付劳动报酬的方案,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该案从立案登记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仅用时三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资阳区人民法院新桥河法庭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多元调解工作,持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对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积极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高效优势,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制定调解方案,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护“薪”,让当事人吃下司法效力保障的“定心丸”,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律小知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是指对当事人起诉的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的纠纷案件,在人民法院诉讼立案之前,经当事人申请或经人民法院引导,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等相关调解组织,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具有的专门知识及根植于基层、熟悉乡土民情等方面的特定社会经验,采取兼顾法、理、情的方式进行调解止争,化解矛盾。诉前调解具有程序简便快捷、形式灵活、效率高、零诉讼成本等特点,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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