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属于资格刑的一种,它是对外国人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剥夺,在我国刑法中属于一种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因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居留资格是为中国法律确认的。对于不遵守中国法律的外国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缩短其在中国停留的期限或者取消其在中国的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法院判处其驱逐出境,正是对外国人在中国居留资格的剥夺。
02
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式适用于哪些人?
刑法没有将驱逐出境列入具有普遍意义的附加刑种类之中,而是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是一种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刑罚方法。
犯罪的外国人具体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对于犯罪的中国人包括港澳台人员不能适用驱逐出境。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侵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外国人在我国有犯罪行为的,依照我国刑法属地原则的规定,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依照我国刑法定罪处罚,这也是我国司法自主权的体现。
03
对犯罪的外国人怎么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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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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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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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驱逐出境对犯罪的外国人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也就是说并非外国人犯罪都会被驱逐出境。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适用驱逐出境。
04
先服刑还是先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特殊附加刑,当其附加适用时,应该在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驱逐出境,即要先在中国境内服刑,而后由公安机关驱逐出境。
根据《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对该犯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交会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1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目前,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尚未达到完善的程度,如果在主刑执行之前,将外国犯罪人直接驱逐出境,很可能使其逃避应受的刑罚制裁,严重损害了刑罚的确定性。因此,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被人民法院判处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应当在执行完主刑后执行驱逐出境。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切实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目的。
05
驱逐出境有什么法律后果?
1.十年内不准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2.取消永久居留资格。根据规定,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06
除了刑法,我国其他法律中有规定驱逐出境吗?
除了刑法外,一些相关法律中也有使用了“驱逐出境”这一用语,但是其根据、适用对象、法律性质都是不同的。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上述法律法规中规定的驱逐出境,虽然在名称上和刑法规定相同,具体内容也都是强制相关外国人离开国(边)境,但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行政措施,适用于行政违法的外国人。
07
与“出境”相关的处罚措施还有哪些?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限期出境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指给被处罚人一个明确的出境最后期限,限其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离开,并不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还可能被遣送出境。遣送出境还适用于有不准入境情形的、非法居留的、非法就业的以及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情形。遣送出境也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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