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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江苏标识江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实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11-23

      

      作为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创新和深化,由基层社会治理的范本上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重要经验。

      近年来,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聚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江苏标识”,更好地服务和支撑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基础。

      打造调解工作品牌 夯实纠纷化解基础

      昆山某公司职员小林租住了一套房屋,期满后房东发现墙面、家具因渗水损坏,要求小林赔偿。小林认为,渗水可能是房屋结构及质量问题导致,双方各执一词。小林尝试用“苏解纷”微信小程序寻求帮助,十几分钟后即接到辖区调解员打来的电话。短短1个小时,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据悉,“苏解纷”是江苏省司法厅打造“网上枫桥”非诉服务的创新品牌。公众只需输入基本身份信息,提交纠纷简要情况,足不出户即可享受线上一站式非诉服务。

      “苏解纷”平台推广使用以来,已通过平台分派调解案件13.8万余件,案件平均办结时间较以往缩短48%。

      为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江苏有1680家个人调解工作室,首批命名了110个江苏省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在构建和谐家庭关系、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中,全国首创的“老兵”调解工作模式,被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典型推广。据统计,全省目前建有老兵调解组织、老兵调解窗口5811个,6643名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组织队伍建设是夯实纠纷化解的基础。目前全省建成了以县(市、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的调解组织体系,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万余个。

      五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化解矛盾纠纷685.9万余件,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至关重要。江苏省司法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和等级评定工作,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专业人士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引导“五老”“新乡贤”等参与调解工作,形成京口圆桌会议、溧阳百姓议事堂等110个自治品牌。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10.6万余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58万余名,占比达33.8%。他们长期扎根一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10月8日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江苏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3名人民调解员被授予全国模范称号。

      借助专业行业力量 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

      最高法院、司法部近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为把《意见》贯彻落实到位,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作为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特点规律,江苏全省各级注重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既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能提高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023年以来,全省新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26个,新增商事调解组织189个。无锡市成立全国首家破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服务市场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探索创新;南通市成立涉医疗器械、商贸流通、家纺行业共8类行业知识产权纠纷非诉服务分中心,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盐城市成立银行业保险业、民办教育协会人民调解组织,持续加强行业性纠纷调解。

      无锡市新吴区司法局与区工商联、区法院共同签订了《推进商会“商事调解”合作协议书》,形成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2022年至今,新吴区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00余场,提供法治体检800次,推动商会调委会成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50多起。

      实践过程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推进“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紧盯医疗、金融、房地产、劳资、教育等风险多发领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帮助各类经营主体化解纠纷、防范风险,服务保障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护航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构建联动共治格局

      江苏在全国率先部署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整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打造特色非诉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bmzc/202310/t20231030_92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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