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 齐琪)记者12月1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综合双方当地民间习俗、给付目的、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大小、给付人及接收人等因素,认定彩礼范围。
根据征求意见稿,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有无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最高法公告称,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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