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细则,通知从八个方面规范政策实施,包括在途房产交易的政策适用、落户时间的认定、社保断缴影响以及离婚人士购房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定。
对于“深八条”的适用范围,细则中进行了明确,2020年7月15日之前(不含7月15日)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新政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已支付购房定金、转账POS单、资金监管等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凭证,同时,购房定金需由购房者本人或近亲支付。
对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细则规定,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 3 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 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深圳缴纳社保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 3 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深圳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此外,据了解,“深八条”发布后,深圳二手房市场成交惨淡,网签量呈“断崖式”下滑。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数据显示,新政发布第一周(7月13日至19日),深圳二手房网签量为5143套,环比大跌48.7%。第二周(7月20日至26日),二手房网签量为1700套,环比大跌66.95%,较新政发布前的高点回落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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