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综合资讯

    在拆迁过程中需要的注意的三个问题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0-09-07

      现在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我们国家有不少的地方是在拆迁的。就算你在没有约见过这样的好事,从别人是嘴里也能够听见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拆迁这个事情对于不少人来说,算是一个好事吧,毕竟我们国家可以有着一些拆二代,因为拆迁的这个事情,家里面突然就富裕了一点。但是这个情况也不是绝对的,在拆迁的时候,还是有一些事情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第一个问题:拆迁补偿未明确

      现在我们国家每个地方关于拆迁补偿是不同的,在这里面有一些事情是比较繁琐的,在加上一些人可能对于拆迁补偿不是很满意。这个事情是需要花费一段时间的,但是对于一些开发商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耽误的时间越久就会花费比较多的成本。他们就希望可以早一点动工,给你做出承诺。但是在拆迁补偿未明确前,就同意拆迁,开发商很有可能反悔,到时你就会吃亏。

      第二个问题:对自家的房子是否了解

      要对自己的房屋情况了若指掌,具体包括自己房子房屋的市价,房子装修等附加值,详细的房屋面积有无和产权证上不同的情况,如果有导致其不一致的原因是什么。同时还要对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做一定了解,对于房子的涨幅有一定预期。

      第三个问题:是否以市场价来交易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于房屋评估的方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第十三条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我们看到,以上两种规定中都提及到“市场价格”、“市场法”。因此,在征收开始之前,被拆迁人可以向相关房产交易机构或是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了解情况,确认周边类似房地产成交时价,然后将这一价格作为最基础的拆迁补偿参考价格,这是拆迁补偿的最低底线,如果低于这这个底线,那么则说明此次征收中存在违法行为。不过市场法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通常都是依地方出台的具体法律规章,根据房屋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进行计算的。但是城中村在拆迁时,如果土地性质已经变更为国有时,那么就应当参考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来进行补偿。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