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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重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0-11-19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今年1至9月,共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5154人,同比上升66.2%。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6974人,非法狩猎罪3769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007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131人,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273人。

      据介绍,当前犯罪交易场所趋网络化。随着电商、微商平台以及快递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逐步成为野生动物地下交易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一些网店披着合法外衣,私下销售鹦鹉、黄金蟒等违禁野生动物及制品,还有商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发布野生动物销售信息等。如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购买象牙制品,对方通过快递发货,收货地址选择公共场所的快递代收点,收件人为虚构的假名。

      此外,犯罪模式逐渐产业化。犯罪分子在猎捕野生动物后,将其贩卖到农贸市场、野味餐馆,有些案件出现跨区域交易,形成固定的“猎捕—销售—运输”产业链条。特别是随着“异宠”热流行,一些人出于猎奇心理或“收藏爱好”,购买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制品用于欣赏或饲养。涉案人员既有以贩卖野生动物为业的走私商、进口商、源头经销商、分销商,也有串联上下家抽佣渔利的中介、代理人,以及单纯的“异宠”爱好者,形成庞大的地下交易网络。如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异宠”案,涉案动物达615只,售向除西藏外的全国各省份。

      最高检表示,对此类犯罪坚持从严从快惩治,构成犯罪,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坚决打击。特别是严惩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源头”犯罪,形成强大威慑。强化对猎捕、出售、收购、运输等各环节打击力度,突出对物流运输、交易场所、“野味馆”等的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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