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起草了《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所称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是指交易当事人通过合肥市存量房网上交易服务系统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的行为。
《办法》指出,开展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服务网点应经主管部门资格备案后申领网签密钥,获得存量房网签系统操作授权方可使用,网签密钥有效期为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期手续。
《办法》要求,进行房屋交易前,卖方应如实提供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抵押、租赁等情况;买方应当具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经纪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时,须对买卖双方提供信息进行核实。
《办法》强调,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后,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对合同信息(如约定期限、付款方式等)进行变更的,买卖双方凭身份证件、原网签合同共同到原合同签约地点经实名认证后进行变更,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经纪机构须协助买卖双方后重新打印合同并由买卖双方签字(签章)确认。
此外,《办法》还强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纪行为中弄虚作假的,记入其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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