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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秒懂:发挥民政职能,助力托底保障——《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一、出台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近年来,各地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比,与脱贫攻坚的形势需要相比,还存在低保认定条件不完善、低保认定程序较繁琐、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保障水平,强化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起草过程

      省民政厅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参考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基础上,形成了《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初稿,先后征求各市、县(市、区)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等部门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完成了会签工作,于10月25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办法》共九章,四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和批准、低保资金筹集管理发放、低保服务管理和监督监察等内容。

      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明确和创新:

      一是完善低保认定条件。对于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外来转移人口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条件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放宽了低保申请的财产认定条件,规范完善了赡(抚、扶)养费的计算方法,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延长低保渐退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到3-6个月。

      二是改革低保审核审批程序。首次允许县级民政部门可将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优化简化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实行“先核对,后申请”,取消低保申请的8项证明材料,取消低保审核阶段的公示和民主评议环节,大幅压缩了低保办理时限。

      三是完善低保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首次对低保审核审批档案的种类和内容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将低保行政文书明确为9种;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根据低保家庭情况实行不同的定期复核期限,确保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19/10/28/art_15320_8449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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