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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事关清明祭扫!江苏最新通知来了

    来源:江苏民政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这个周末预将迎来清明祭扫的第一个高峰日,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工作,江苏省民政厅日前印发通知,对清明祭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

      预计2021年清明祭扫,主要集中在3月13日至4月11日期间。当前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已全部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根据江苏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需求,各地可以有序开放室外公墓和室内骨灰堂(塔陵)现场祭扫,同时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倡导群众不跨省域异地祭扫,异地祭扫的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各类规模性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规模性祭扫活动;引导群众采取提前或延期祭扫、错峰祭扫、网上祭扫、预约祭扫服务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进入公墓的祭扫人员应实行实名登记、提供 “苏康码”等健康码绿码,配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祭扫现场;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设网上祭扫通道、开展工作人员代为祭扫服务;对骨灰安葬(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各地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相应的限流措施,并采取一定形式告知群众。

      通知要求要加强人员车辆安全管控。各地在祭扫高峰日要严格实行“总量控制、预约祭扫”,引导群众提前祭扫,避免清明集中扎堆出行,必要时可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要加强交通疏导,争取有关部门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

      要积极配合应急消防、森林防火、市容管理等部门,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开展城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特别是野外祭扫用火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广播电台等方式发布祭扫高峰预警、文明祭扫注意事项等便民信息,为疏导祭扫高峰人流,文明祭扫创造便利条件。


    原文链接: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1/3/15/art_55087_970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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