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座谈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精神部署,总结回顾“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和2020年民政工作,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1月8日上午,省民政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郭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成就,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张庆伟书记、沈莹副省长对民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省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在民政部年度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成绩来之不易,要再接再厉,争取再创佳绩。“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任务目标,实现规划愿景,推动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有力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兜底、救急、提标、扩围”方针,努力克服历史包袱沉重、经济下行、大型国企改革和灾情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坚决兜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全面助力脱贫攻坚,构建“11+1+N”救助体系,不断推进政策创新,切实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十四连增”,分别增长20.8%和25.57%;实施城乡低保“单人保”“大病保”“延时保”和“支出型救助”政策,全面实现边境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和全省城乡特困集中供养服务“均等化”。将救助对象扩大到去产能新增贫困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困难群体,实现社会救助“从分散式向综合式、从收入型向支出型、从生存型向发展型”的转变。实现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由孤儿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疫情造成监护缺失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延伸,关爱保障群体由流浪未成年人群体,覆盖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农村留守妇女群体。
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准确把握龙江振兴持续发力、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群众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时代特征,加快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进步明显,大力完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85%。社会组织发展健康有序。实现新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新任法定代表人公示全覆盖,监管全部实施上门工程、约见工程。慈善社会工作活力持续增强,全省慈善组织达173家,社工服务机构231家,社工行业协会14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规模达3.2万人。区划调整规范有序,圆满完成5个县级以上、64个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支持了国有林区改革。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新期盼,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2575家,养老床位从2016年的21.5万张增加到23万张,增长7%,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32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39%。城镇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分别达到65%和21.6%;高龄津贴、高龄困难失能养老护理补贴惠及34.6万余名老人;牵头成立“黑龙江天鹅颐养联盟”,建立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殡葬改革不断深化。实施惠民殡葬,为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推动减费降价,整治殡葬领域收费高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三年10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疏堵结合”治理散埋乱葬;大力推广“云祭、代祭、共祭”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推动了移风易俗。
“十四五”时期,民政系统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工作理念,深刻理解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不断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要围绕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现兜底、救急、提标、扩围的工作目标,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更加稳固定型,实现社会救助法制健全完备,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服务管理便民惠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的惠及困难群众。要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指导目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扩大覆盖面,推动婚姻、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要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指导好村(居)委会换届,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十四五”末实现乡镇有社工服务站、村(社区)有社工服务目标,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全面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会议总结了2020年民政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布置了2021年重点工作。
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履职尽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民政工作,在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是在抗击疫情大局中彰显了民政担当。厅党组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闻令而动,迅速构建领导、指挥、调度、行动“四统一”指挥体系,在全系统建立了上下联动、高效有序的“全天候”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全力保障机构安全。指导全省第一时间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实行最严格封闭管理。对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进行四轮大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向全省养老机构拨付疫情防控补助和运营补贴1.1亿元,帮助机构渡难关。有效汇聚各方力量。以省指挥部名义印发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十条”等多份文件。累计暗访回访小区、卡点1.6万个。鼓励各地开发社区临时性公益岗位1.3万个,及时补充工作力量。落实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关爱措施,发放补助资金3.1亿元。动员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累计捐赠款物7.33亿元。成立“龙江社工抗击疫情志愿服务队”,为216万人提供心理慰藉、社区排查、分发物资等志愿服务。做好救助帮扶。疫情期间低保特困一律不退出,保障170万困难群众不因疫情受困;低保特困不停办,新审批13.2万人;保障金不停发,发放58.7亿元;临时救助可以异地办,异地救助3.4万人,支出救助资金3100余万元。疫情形势下创新服务。全省婚姻登记窗口采取“预约办、延期办、错峰办”等方式满足群众登记需求。殡葬服务机构开辟一系列“非现场”祭扫渠道,引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丧事。
二是在决战脱贫攻坚中兜牢了民生保障底线。全方位织密扎牢“保障网”。与扶贫部门共同调研、核查、信息比对,将27.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早帮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6亿元,全省有72万人次受益。全面开展孤寡老人、留守老人、困境儿童、分散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及时为1135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5亿元。“扩围、救急”政策覆盖更多人群。大力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实现全省乡镇政府临时救助备用金全覆盖,截至11月底,临时救助16万人次,支出资金1.4亿元。引导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557个社会组织参与各类扶贫项目,累计投入超过2.3亿元,成功举办第二届“龙江社会组织伙伴日”暨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交流活动。持续开展社工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和“牵手计划”,为贫困地区提供专业社工服务。培育“金秋助学”、抗癌药物发放等慈善品牌。
三是在回应群众所需所盼中提升了服务水平。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三年计划收尾工程,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养老,初步形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为骨干、乡镇敬老院辐射带动、农村互助养老有效开展”的工作格局。举办“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黑河)云端年会”。实现项目、床位“双超额”,“百大项目”6个养老打捆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10.9%,新增养老床位1.4万张,超额4000张。大力推进殡葬惠民。持续推进10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疏堵结合治理散埋乱葬。实现困难群体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全免,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扩大覆盖面。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推进婚姻登记政务服务信息化、婚姻登记证照电子化,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延伸服务,实现现场一次快速办结。加强对涉外婚姻登记事项指导,确保依法依规。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是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中夯实了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与省委组织部共同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9.9%以上。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选取36个智慧社区试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耦合应用。创新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深入抓好“两覆盖、两工程”,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入口严把党建覆盖关,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序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面脱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建立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培训基地,与哈工大等高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建立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公益基地,为公益事业发展提供多元支撑。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圆满完成全国《慈善法》执法检查迎检任务。探索建立“社会工作+慈善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社会服务试点,开展全省“慈善杯”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引进大型慈善公益基金参与龙江公益事业,广泛开展儿童社工服务站、儿童温暖包等公益项目。积极发展社工人才队伍,摸清底数,组织培训。扎实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黑龙江省设镇标准》和《黑龙江省街道设置标准》,完成7个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审核。稳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顺利完成第四轮吉黑线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
2021年,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继续坚持“兜底、救急、提标、扩围”方针,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现代化,为“十四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
一要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容有丝毫松懈,要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政福利机构和服务对象健康安全。要坚持平战结合,严格落实省指挥部部署和各项工作指南要求,坚决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强化监测预警,结合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特殊、人员聚集等特点,与卫健部门沟通配合,健全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快速处置机制。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领域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全方位管控工作。
二要创新政策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加强与扶贫等部门联动,用好监测预警机制,坚决防止“返贫”;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低保、特困供养标准,确保应补尽补;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实现便民、精准。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继续实施“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优化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布局和服务管理水平。做好特殊群体服务保障,持续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做好救助寻亲服务、街面巡查、落户安置;继续开展“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福康工程”;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及时精准发放。
三要不断增强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优化服务供给。组织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和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行动,兜好养老的底。推进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养老龙头企业,继续提升“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影响力。健全政府主导的养老服务发展议事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格局。继续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实现“逝有所安”。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困难群众“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免费基础上,扩大覆盖面。扎实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坚持疏堵结合推动移风易俗,完成10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收尾。常态化推广“云祭、代祭、共祭”等祭扫方式,倡导文明新风。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婚俗改革。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宣传贯彻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
四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抓好“两委”换届和社区治理。稳妥推行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配齐配强“两委”班子,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总结推广“多村一社区”“智慧社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三类试点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强化党建与登记、评估等工作联动机制,让社会组织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抓好社会组织“三个基地”建设,发挥智库作用,推动个体公益行为向整体公益氛围转化。抓好社工慈善事业发展。稳步推进社工服务站建设,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今年在20个乡镇(街道)试点,3年左右推开,力争“十四五”末全覆盖。抓好区划地名管理。制定《行政区划管理办法》,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继续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省内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完成2020年度批准调整事项勘界备案。
五要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法治化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慈善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度。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仪服务等机构健康有序运行。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民政系统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对照《民法典》,深度清理现行有效的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建设方面。加快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积极宣传标准,推动使用标准,促进民政标准贯彻实施。信息化建设方面。推进全省民政业务一体化应用平台与”金民工程”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在养老、低保、婚姻、殡葬、慈善等领域应用,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六要进一步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巩固“民政经办机构服务质量攻坚行动”成果,推动民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马上办”“上门办”“我帮办”,延伸拓展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探索低保、经营性公墓(骨灰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审批权下放。强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建设。抓好储备库建设,补足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福利等民政基础服务设施短板。精心遴选、储备与部省政策资金支持对接精准、有竞争力的项目。扎实抓好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做好源头预防,及时排查研判,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会议对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提出要求。
指出,2020年,全省民政系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始终坚持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党组织内生动力;始终坚持在重要时刻、重大任务中锤炼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为民爱民理念,积极打造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2021年,要突出政治建设,站稳人民立场;要坚持思想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全面释放民政服务效能;要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各级党组(党委)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党建与业务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考核制度机制,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大巡察监督力度,继续对厅直单位开展巡察,对已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持续长效巩固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领域专项治理成果。
会上,哈尔滨、齐齐哈尔、七台河、鹤岗、哈尔滨市平房区、桦南县、海伦市民政局作交流发言;鸡西、双鸭山、伊春、黑河、大兴安岭民政局进行了书面交流。
会议由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主持。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民政厅领导、各处室局和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地)、县(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会;厅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在各自工作岗位通过云视讯系统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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