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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民政厅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2020年以来,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基础。厅党组高度重视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同奖惩,坚持“学习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1.坚持“学习到位”,增强法治建设工作思想力。将法治建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年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8部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体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厅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分析研判民政法治建设新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法治工作全部提交厅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0年4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五次(扩大)会议召开后,厅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普法办来厅检查验收“七五普法”工作后,将省民政厅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情况提交厅党组会集体审议,并研究“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

      

      2.坚持“责任到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力。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关于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投诉举报等重大法治事项专项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经营性公墓等重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还同时进行多次实地考察,全面掌握项目的实际状况。将法治工作列入年度述职报告,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民政部提交《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各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督促分管处室、单位,12个机关处室、4个厅直单位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强化民政法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法治的工作机制。

      

      3.坚持“部署到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执行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时制定《陕西省民政厅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处室,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法治工作。根据《2020年度省直部门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将法治工作纳入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部门评优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保障了法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突出抓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陕西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定,我厅重点承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提升养老服务建设水平等4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制定了《陕西省民政厅重大决策及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制度》、《陕西省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建立起对舆情风险的预判、分析和应对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主动与边界毗邻地区政府加强沟通,完成2条省界、4条市界联合检查工作,保持了省界、市界明确走向,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厅主要领导全年主动包案来信来访12件,已全部办理完结。厅本级共办理群众来访、来信(含网上)519件701人次,已全部办结503件。印发《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年累计排查民政服务机构1355家,排查问题423个。配合组织部门不断加强村(社区)“两委”自身建设,清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村委会成员1672人,村干部队伍整体得到优化提升。建立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方面,制定出台《关于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通知》《关于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的意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在全省网格化管理服务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健全“三级网格、三位一体、条块结合、多方参与”管理服务队伍,形成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和完善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联合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推荐评选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推荐42个村(社区)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方面,联合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具体职责。在“陕西民政”网站主页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电话,明确将13项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列入收入线索举报范围,建立起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受理14件投诉举报线索,已办结9件。公告第一批251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对其中20家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未及时完成自查自纠的进行了通报。2020年全省性行业商会协会共减免会员企业会费2498万元。加强民生建设、大力发展养老事业方面,对养老服务进行顶层设计,草拟并向省政府报送了《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省人大。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00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69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与床位建设补助,新增床位6371张。对50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实施了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增加5477张护理型床位。牵头编写全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接待服务基本规范》,发布6个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并发布《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4年)》。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立法及制度建设方面,为不断完善地方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立法规划,分别向省人大、省政府报送《陕西省社会救助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4项地方性法规作为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及时完成2020年立法计划任务,并向省政府报送《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全年对《物业管理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二十余项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上会审议不得发文,及时将《关于建立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备案,确保我厅重要政策性文件合法合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方面,制定下发《陕西省民政厅重大决策及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积极防范和化解重大事项舆情风险,努力促进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与陕西省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由法律顾问对厅机关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对外签署合约等事项进行严格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依法化解行政纠纷的积极作用。严格规范执法方面,经过全面准备,顺利通过“执法三项制度”考核验收工作,为下一个五年的法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补齐执法短板,为厅机关56名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新版《行政执法证》,进一步提升我厅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召开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建立起由23家省级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组建由228名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组成的执法工作队伍,强化对省级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管力度。刊发《民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典型案例汇编》,围绕执法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对全省民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和示范。发挥法治的规范、约束和保障作用方面,积极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下发《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敦促基层部门及时纠错,成功化解一起上访群众进京维权事件。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及时提交《答复书》及证据,积极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做到案结事了,2起案件的原告均主动撤诉。

      

      (三)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1.全面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0年,厅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陕西民政微信公众号、陕西民政新浪微博共刊登各类信息2000余条,累计阅读50万人次,有效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和知晓率。组织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3场新闻通气会,并参与1场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有效解读民政政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认真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职责,印发《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民政厅舆情应对工作细则》,规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管理,推动舆情应对健康有序发展。派员参加由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省委网信办举办的“应对自媒体网络舆情能里专题培训班”等。对外取经的同时,面向全省民政系统举办“办公室主任会议暨新闻宣传、综合文稿、政策法规、机要保密工作培训班”,提高法治、文宣等工作综合能力。

      

      2.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按照《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制定了《陕西省民政厅2020年法制学习教育计划》,指导全厅学法用法工作。《民法典》颁布后,2次邀请法学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向全省民政系统下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指导《民法典》在民政工作领域落地生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编写《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全面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结合各项民政业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守护儿童•托起希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直播收看人数达40万人。以“中华慈善日”“陕西慈善周”活动为主题,举办“抗疫扶贫•慈善之光”融媒体晚会,刊发慈善典型事迹文章和《慈善法》知识问答。依托社会组织党校举办了“以党组织建设激活社会团体高效管理”公开课,开展了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等,高质量完成了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并顺利通过了省委普法办“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3.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与省司法厅、省高级法院等六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对全省调解工作划定蓝图,印发《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通知》,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案。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2020年,民政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升。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相比、同广大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有些民政重点领域和重大制度、法律法规上有缺项,有些法律制度没有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不同位阶的民政法律制度之间衔接配套不够紧密;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还不够灵活,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构、向公众宣传行业法规等方面还做得不够细致,在精准普法上还需加强;三是基层民政部门法制力量薄弱、法制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构建完备的民政法律制度体系、推动民政法律制度严格实施、确保民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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