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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脱贫攻坚主战场的贵州民政

    来源: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2020年1月13日,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右二)在晴隆县走访贫困户

      

      农村低保对象领到救助粮,喜上眉梢

      

      2018年7月8日,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建立阿妹戚托益童乐园项目

      注重孩子们的智力启发、思想启蒙、习惯养成、兴趣培养等

      

      毕节市每村建设一个农家书屋,为群众提供科普知识学习条件

      

      长顺县广顺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仪式

      走过2020,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贵州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贵州民政作为脱贫攻坚的主力军,如何回顾、总结、评价这项工作?脱贫攻坚战役为哪些人做了哪些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如何实现有效衔接?值此辞旧迎新之际,记者对话贵州省民政厅多位负责人,探访贵州民政脱贫攻坚工作。

      记者:民政兜底保障在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 贵州省扶贫办督查专员黄俊明:

      围绕兜底保障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功能和定位,这几年贵州省各级扶贫部门配合民政部门,重点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解决“兜不住”的问题。通过兜底保障政策,将特殊贫困群体的收入提高到或者超过脱贫收入标准。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低保标准都超过了脱贫收入标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18元,平均增幅5.2%;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5元,平均增幅4.9%;兜底保障工作切实让贫困群众达到了“不愁吃、不愁穿”的基本标准。二是解决“应兜未兜”的问题。在低保对象认定和贫困人口识别方面,始终坚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互相作为重点群体,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从2016年底开始,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就定期开展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和社会救助数据比对,加强数据共享和分析。通过比对,及时将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体系,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兜底保障人群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及时解决“应兜未兜”问题。

      记者:贵州省民政厅在做好民政兜底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斌:

      首先是强化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全力兜准底。健全贫困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会同扶贫、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定期比对出疑似未纳入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名单,交由各地逐户逐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逐户逐人建立台账,并作为动态监测重点对象。通过反复筛查,全面消除贫困人口收入达标风险、因病因残致贫返贫风险。2020年以来,全省先后6次开展比对排查。其次是强化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倾斜,全力兜住底。健全农村低保标准稳定提高调整机制。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所处区位,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由省级统筹持续稳步调整提高标准,确保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扶贫标准。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年4318元,最低一档超过全省脱贫测算标准308元。健全“单人户”施保政策。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城乡低保。全省享受“单人户”施保政策的城乡低保对象有10.22万人。健全贫困家庭支出扣减政策。对贫困家庭成员因残疾、患病、非义务教育阶段等增加的刚性支出,以及实现就业创业必要的交通费、通信费、食宿费等就业成本,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给予扣减。健全低保对象渐退政策。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区分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产业帮扶等就业岗位稳定性,分别给予3至12个月救助缓退期。全省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的低保对象有9.81万人。再次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兜底保障,全力兜好底。创建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对151.4万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2.7亿元,有效解决其自我保障能力弱、搬迁期间刚性支出大的实际困难。创建搬迁困难移民低保待遇接续机制。对已经落户或办理居住证、“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群众,依规纳入安置地城市低保。目前,全省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搬迁困难移民有38.6万人。总体来看,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面消除了贫困群众收入达标风险,高质量完成了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各项目标任务。

      记者:去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民政兜底保障任务非常繁重,又受到疫情灾情的影响,请问省民政厅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防止困难群众因疫因灾致贫返贫?

      ■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尹秀钰:

      2020年,贵州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又遭60年未遇的汛情灾害,在这双重影响下,部分困难群众收入锐减、支出陡增,有的困难群众外出务工无着返乡,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较往年更加艰巨繁重。为此省民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疫因灾致贫返贫。

      一是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的具体政策。首先,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全部纳入低保。其次,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中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再次,对生活困难但失业保险政策和低保政策没有覆盖到的失业农民工等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74.2万人,较2019年年底增加18万人;保障特困人员9.5万人,较2019年底增加0.5万人。2020年6至11月,全省共向3066名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73.85万元。二是坚决防止因疫致贫返贫。会同有关部门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公布值守求助电话、放宽政策条件、简化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等措施,全力打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组合拳,共将3.69万名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共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2.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亿元。三是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会同应急部门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对受灾群众开展全面排查,做好低保、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协同防止受灾群众致贫返贫。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共将3.33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共对1.89万户受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841万元。四是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以来,受疫情、灾情、非洲猪瘟共同叠加影响,全省物价持续走高,特别是猪肉等食品价格居高不下,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们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采取追加省级预算、定期调度督导等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以来,全省共向民政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5亿元。

      记者:目前,贵州省66个贫困县已全部实现脱贫退出。请问,省民政厅在民政兜底保障方面下步有什么工作计划?

      ■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一步,民政兜底保障方面要将工作重心聚焦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着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切实筑牢困难群众“两不愁”底线。具体来说,一是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大力加强致贫返贫风险防范。会同扶贫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采取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发现报告等措施,密切关注致贫返贫风险高人口、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等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家庭人员构成和收入情况动态变化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新增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动态消除困难群众致贫返贫风险。二是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十四五”时期,通过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确保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众稳定增收。持续稳步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随城市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相应提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临时救助封顶线。三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地着力在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六个方面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大力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四是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以压实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组织保障机制、以常态化为基本要求的监督检查机制,准确公正认定救助对象。着力拓展省级社会救助主题数据库功能,全面推广应用低保信息系统无纸化升级改造改革项目,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

      贵州『五个聚焦』 筑牢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防线

      施绍根

      民政兜底保障是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的底线制度安排,是确保特殊困难群体脱贫的最后手段,是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贵州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民政兜底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政系统头等大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五个聚焦”坚决筑牢脱贫攻坚兜底防线。

      聚焦筑牢贫困群众“两不愁”底线

      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会同扶贫部门制发《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切实加强两项制度对象衔接、标准衔接、政策衔接。加强对象衔接。建立健全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定期比对机制,省市县三级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象数据比对。加强标准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要保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要求,持续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2017年起,全省农村低保最低一档标准动态稳定地超过脱贫标准。加强政策衔接。会同扶贫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系列政策文件,切实加大对贫困群众纳入低保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后续扶持等政策倾斜力度。

      聚焦筑牢脱贫攻坚兜底防线

      强化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

      坚持将特殊贫困群体作为兜底保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保障力度。健全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贫困群体,在补差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再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0%-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全省共对142万农村特殊贫困人员实施分类施保。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幅提高供养水平,对特困人员和孤儿实施全方位托底供养。全省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孤儿、集中供养孤儿月均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906元、1600元、1050元,全面筑牢9.5万特困人员和1.16万孤儿“两不愁”底线。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体系。全省47.5万留守儿童和15万困境儿童实现动态监测、责任落实、教育关爱、救助保障“四个全覆盖”。全面建立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制度,全省已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2万人,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省共对37.4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对34.3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健全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每年6月至8月通过发放粮食对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实施救助,2020年全省共向38.5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粮2183.6万斤。

      聚焦增强脱贫攻坚整体合力

      整合民政资源助力脱贫攻坚

      全力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全力推动安置区实现社会治理有序、救助保障有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全省40个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需设置的59个街道已全部批复设置,成立社区委员会441个、居(村)民小组3678个,全省842个安置区均制定了居民公约、开展了居务公开,社区服务中心(站)已全覆盖。大力推进养老、儿童等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安置区养老服务、儿童服务、殡葬服务等设施已实现功能全覆盖。引导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全省社会组织通过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商贸帮扶、捐赠帮扶、志愿帮扶等方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全省共有880余家社会组织实施扶贫项目1540余个,组织落实项目和捐赠资金共计200余亿元,受益贫困人口349余万人。引导慈善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省级慈善组织累计实施慈善项目超1300个,慈善捐款资金超100亿元,帮助解决贫困地区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举办四届“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对接慈善项目款物15.57亿元。组织实施“善行贵州”系列项目,积极助力贵州慈善事业发展和脱贫攻坚。2020年以来,省慈善总会累计安排使用慈善款物2.9亿元。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在52个县(市)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社工黔行”“牵手计划”系列项目117个,运用社工专业方法服务困难群众20万余人。统筹资金1600万元,在全省59个易地扶贫搬迁新建街道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服务站”,并陆续开展服务工作。

      聚焦助推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

      加大民政资金项目支持力度

      加强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在安排各项民政项目和下拨各项民政补助资金时,均将深度贫困地区(14个深度贫困县和锦屏县、罗甸县)单列并加大权重,给予重点倾斜支持。近年来,省级逐年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民政资金项目的支持力度。2017年至2020年,省级分别下拨深度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8亿元、22.04亿元、25.2亿元、30.64亿元;累计下拨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7191万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质改造。扎实开展党建扶贫工作。省民政厅定点帮扶晴隆县,专门组建了工作专班,每年均制订翔实的帮扶方案。强化帮扶调度督导,厅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赴晴隆县开展实地督导。2016年帮扶晴隆县以来,先后派出驻村队员17人和5名前线工作队员,筹集各类结对帮扶资金1.216亿元,帮助县乡村拟定帮扶项目52个,支持辣椒、蜜蜂、烤烟、中药材、生态养殖等产业发展。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帮助7个村修建社区服务中心2000余平方米。

      聚焦履行好“兜底一批”职责

      抓紧抓实挂牌督战

      组建由厅党组统一指挥,班子成员为督战领导,厅所有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督战队员的“9+3”县挂牌督战队。制订督战方案,压实督战责任,严明督战纪律。2020年以来,厅领导带队赴“9+3”县开展实地督战90余次,12个督战队分赴包保县实地督战8次以上。对各渠道反馈和自身排查发现的涉及民政兜底保障问题,建立县级和省级问题整改“双台账”,狠抓问题整改“双销号”,及时全面进行整改。2020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强化兜底保障大排查行动,对扶贫等相关部门提供的风险人群逐户逐人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消除了贫困群众收入达标风险、因疫因灾因病因残等致贫返贫风险,为全省宣布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退出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省7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83万2020年脱贫贫困人口、20.26万脱贫不稳定人口、21.94万边缘易致贫人口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的分别有183.27万人、25.34万人、11.37万人、11.72万人。贵州省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的成果,在民政兜底保障中得到充分体现。


    原文链接:http://mzt.guizhou.gov.cn/ywgz/qtgz/202101/t20210125_66401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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