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民电〔2021〕33号
各市(州)民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民政局,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清明节,仍处在“防输入、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下,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民政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省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
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别是民政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和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祭扫需求。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清明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或通知,并向社会公布。民政部门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单位,要提前发布公告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推进服务模式创新,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切实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二、强化安全管控,切实保障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带队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压紧压实殡葬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要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保障等方案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工作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通过对重要路口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消除拥挤踩踏等各类安全风险。要扎实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利用横幅、标语、短信提示、新媒体推送等方式,警示祭扫群众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患火灾。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
三、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文明低炭祭扫方式
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积极主动拓宽祭扫服务渠道、创新祭扫服务模式,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新方式,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把加强祭扫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祭扫网站、开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网络祭扫服务,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要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活动。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四、深化行风建设,努力提高祭扫服务保障水平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清明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任务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切实解决殡葬服务管理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度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要加强常规殡葬服务管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要持续不断地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进一步深入排查,研究部署,加大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要通过开设网上宣传栏、举办网络微课堂、制作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清明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
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别是民政部门要把清明祭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精神,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宣传、文明办、新闻媒体要积极总结和宣传各地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殡葬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非法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等进行坚决打击,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强化政策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清洁消毒、卫生防疫工作。公安、应急管理、林草、森林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督导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动员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强化群众自我管理。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甘政办函〔2018〕70号)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清明祭扫行业监管职能,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系统明确具体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各地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从3月20日开始至4月6日,各级民政部门要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做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各地根据祭扫情况,坚持落实日统计制度,4月3日至5日每日14时前上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省民政厅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416129/8790617/8790244。
甘肃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15日
抄送: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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