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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开展“我不要吸二手烟!”控烟投诉赢话费活动

    来源:甘肃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众所周知烟草烟雾已经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也是世界首位可以预防的死因。 

      烟草烟雾中约有7000多种已知化学物质,其中至少有250种是有害物质,至少69种是致癌物质。包括甲醛、苯、氯乙烯、砷、氨、和氢氰酸等。可引起肺癌等恶性肿瘤、慢阻肺、心血管病、脑血管病等严重疾病,尤其是危害孕妇、婴儿和儿童健康。

      《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以来,为保护我市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控烟法律法规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维护健康权益不受二手烟危害的期盼还有很大的距离。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朋友对《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的知晓度及遵从度,切实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的健康权益,助力全市文明城市建设,由兰州市控烟办主办,兰州市爱卫办、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的 "我不要吸二手烟!“控烟投诉赢话费活动将于2020年9月—2021年5月开始了! 

      一起来看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及《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1.兰州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类场所; 

      各类宾馆、酒店、旅馆、度假村等住宿类场所; 

      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 

      各类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文化娱乐类场所; 

      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厅、候车室等交通服务类场所; 

      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影剧院、博物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的电梯间、楼道、卫生间等等; 

      划重点!划重点!概括起来就是:所有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2.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责任?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烟工作。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立控制吸烟劝导员,做好控制吸烟劝导、宣传教育; 

      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市控烟办统一发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方式; 

      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得张贴、悬挂、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应当进行举报和投诉。 

      禁烟标识按下列要求规范设置和张贴: 

      禁烟标识核心信息:“禁止吸烟”的文字及图标、违者罚款及罚款金额的信息以及“12320”举报投诉电话; 

      在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发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方式; 

      设置或摆放醒目的桌面禁烟标识,特别是餐饮及娱乐场所的包厢内、宾馆等住宿类的客房内均应当有桌面禁烟标识。公共交通工具内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张贴禁止吸烟警示标识; 

      对于设置有室外吸烟区的机构,在机构入口处应指明吸烟区所在位置。吸烟区必须张贴吸烟区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 

      3.《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的处罚规定是? 

      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罚款;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不听劝阻且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为更好提升控烟法律法规的遵从度,共同建设室内无烟公共场所,由兰州市控烟办主办、兰州市爱卫办、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的“我不要吸二手烟!”线上控烟投诉赢话费活动将于2020年9月—2021年5月举办,欢迎兰州市广大市民积极参加!~~~~~ 

      如何参加活动

      每月进行一次抽奖,有两种活动方式可供大家选择: 

      第一种:拨打12320甘肃省卫生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种:“兰州市控烟办”微官网线上投诉: 

      具体投诉步骤如下: 

      第一步: 

      您可通过微信搜索“兰州市控烟办”公众号并关注; 

      

      第二步: 

      点击进入“微官网”页面,点击“法律法规”自行学习兰州市控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哦; 

      

      第三步: 

      您在室内公共场所发现有吸烟、未张贴禁烟标识或有烟具、烟头等违反控烟条例的现象,需及时投诉,最好能够拍照取证(拍照清晰,最好拍到该场所的显著标志)~~~ 

      

      第四步: 

      进入“兰州市控烟办”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投诉”进入以下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注:投诉信息是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工作线索,须真实有效,不可恶意投诉。

      

      第五步: 

      投诉提交后,后台会立即处理,受理后用户将会收到“万能表单用户通知”消息哦~~ 

      

      第六步: 

      控烟“投诉实时一张图”全面体现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投诉举报情况,用户提交投诉后,被投诉单位将以信号灯的形式展示出来,对违规吸烟场所进行有效曝光及督促~~~ 

      

      第七步: 

      每月初兰州市控烟办收集所有“ 我不要吸二手烟! ”控烟投诉赢话费参与活动人员名单,随机抽取120名进行赠送话费充值奖励哒~~ 

      

      我倡议

      “共建无烟场所,共享健康兰州,共创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关注、支持和参与,为保护所有人健康免受二手烟危害,我愿意积极参与控烟投诉活动,为控烟执法工作提供有力证据,为建设美好文明的大兰州贡献我的力量! (兰州市控烟办)

      

      兰州文明网责任编辑:王新冰

      


    原文链接:http://mzt.gansu.gov.cn/station/gssmzt/20_wmjk/8afe80e67452828601747b277036008b/info_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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