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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未保法》,调整工作协调机制,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来源: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23

    贯彻落实《未保法》,调整工作协调机制,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经市委同意,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为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办公室由市教委调整设置在市民政局。

      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本市未保工作再上新台阶,3月22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市未保委主任、副市长彭沉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祝平通报了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其组成人员调整的基本情况,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代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市未保委重点工作安排。

      彭沉雷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福祉。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对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彭沉雷对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指出,长期以来,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形成了富有上海特点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工作中,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和部门联动,注重完善体制机制和工作网络,注重聚焦重点、破解难题,推动了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彭沉雷强调,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当前未保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针对大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特殊性、个性化问题,强化政府保护的责任担当,发挥统筹和引导的作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新格局;要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机制,搭建资源整合的平台,发展未保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形成多方协同联动、各领域融合发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要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属地责任,为未成年人织就密实的保护网。

      根据2021年市未保委重点工作,市民政局将加快完善未保工作机制,重新明确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各区未保工作机制的调整完善,尽快实现“有机制、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网络、有法律工作者参与”;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未保法》,修订《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从专家资源、社会资金资源、法务资源、专业社工资源四个方面构建未保工作的社会支持系统;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制度保障和社会环境。

      会上,市教委、市检察院、团市委作交流发言。全市23个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16个区的分管区长、区民政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mzj.sh.gov.cn/2021bsmz/20210322/d2b37778bec44aa49723af717422d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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