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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想在江苏收养个娃,这些条件得先满足!江苏出台收养能力评估标准

    来源:江苏民政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25

      如果想在江苏收养一个孩子,能不能收养?该经过哪些程序?记者24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省民政厅日前印发《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标准(试行)》(苏民儿童〔2021〕3号,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申请人居住条件、婚姻及家庭经济状况,甚至邻里关系、亲属相处、居住地治安环境等,都是评估内容。为什么要对收养人进行如此严格的评估?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切坚持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

      记者获悉,《评估标准》共设十一类32个大项88个小项,包括收养动机和培训、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和年龄、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稳定及同住家庭成员支持、抚养能力、亲邻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和加分项等内容;设计分值110分,75分为合格。

      江苏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估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精神制定,对评估项目、评估内容、问题设置、打分标准等作了细化规定,指标体系更为全面科学,评估打分更具可操作性。

      《评估标准》坚持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从未成年人的视角出发,紧紧围绕保障好、维护好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参与权和发展权等核心要素,对收养人或家庭全面开展收养能力评估,为孩子寻找最合适的收养人或家庭,促进其健康成长。

      收养人或家庭必须接受定期跟踪回访

      强调了收养人或家庭必须接受送养人或登记机关定期跟踪回访安排。其目的在于使各级登记机关代表国家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让送养人和登记机关及时掌握了解被收养人的生活、学习等情况,把被收养人权益受侵害的风险降到最低。

      注重了收养人或家庭道德品行的要求,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收养人必须吻合时代精神要求,必须品行端正和遵守公序良俗。

      不提倡年龄超过58周岁的收养人

      《评估标准》科学设计了收养人年龄限制指标,以被收养人成年的年龄为标准,按照江苏2019年度平均预期寿命测算,如果收养人年龄偏大,可能会对未成年人稳定生活、学习带来不确定影响,为此,对超过年龄58周岁的收养人,不作提倡,设置了扣分项目。

      强化了收养人履行监护责任的经验、知识和陪伴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其目的在于希望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时间、能力陪伴孩子,保证孩子成长需要。

      比如,对孩子教育、能力的培养,对陪伴孩子时间的时长等等,都设置了打分项目。

      家里的未成年人都有权表达意愿

      设了被收养人融合期的指标,一方面考虑了收养家庭同居住成员的认同感、接受度,另一方面从被收养人需求出发,考虑了被收养人的融入接受、环境适应等情况,是双向选择的有效救济途径,体现了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权益的保护。

      保证了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参与权,无论是被收养人,还是收养家庭中同居住的未成年人,在《评估标准》中都设定了明确表达自己意愿的内容,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和他们权益保护要求。

      有11种情况取消收养资格

      设计了取消收养资格的11种情形,从严规范收养人的行为习惯,一切言行举止必须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评估标准》明确规定,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买卖、性侵、虐待或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及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的;存在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的等情形的,立即终止收养评估,由属地民政局作出取消收养资格决定。


    原文链接: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1/3/24/art_55087_9714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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