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心悦)4月1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妇联决定,2021年在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专项行动,关爱服务专项行动的落实将从“五个一”抓起。
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参加一次技能培训。开展农村留守妇女“一人学一技”活动,根据留守妇女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就业意愿,组织参加特色种养、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各类培训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工种等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培训补贴。
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参加一场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乡镇妇联组织可联合乡镇社工站聘请社会工作者或者心理咨询师举办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生活照顾、生计发展、社会参与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同时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帮助留守妇女成立各类互助小组和兴趣小组。
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实现一次夫妻团聚。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乡镇、村可以利用寒暑假,通过组织集体探亲等活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准许农村留守妇女到丈夫务工地探亲,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期间,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提供临时住房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妇女和丈夫团聚创造条件,同时可通过举办家属座谈会、设置“最美家属”奖励等方式,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更加坚定爱家建家的信念。
确保农村留守妇女参加一次家庭教育培训。通过开设“家长课堂”、微信网课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培训,引导农村留守妇女转变传统育儿观念,掌握科学育儿方法,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参与一次村级儿童之家志愿活动。引导留守妇女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儿童之家的各项活动,协助儿童主任为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等关爱服务。
据了解,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专项行动将分阶段实施——2021年3月—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月为指导推进阶段,11月—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总结评估后,省民政厅将及时推广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在全省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专项行动的活动载体,让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感受到各界的关爱,增强农村留守妇女的自立、自强、自信,让她们自身得到成长进步,在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家庭生活、子女抚育、农业生产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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