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资讯

    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 加强对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党建知识的培训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13

         社会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近日,在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座谈会上,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围绕“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议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参加座谈会的新任社会团体负责人进行了党建知识的辅导,使全体参会人员加深了对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本职责,明晰了下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法路径,也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nscs/shzzdjb_2/shzzdjbgzdt/202104/t20210412_47815.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