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资讯

    4月22日起,山东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22

      自4月22日起,山东全省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跨省通办” 主要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资格认定申请的异地代收、推送户籍地审核、办理、结果反馈等工作。各地既承担外地户籍人口在本地提交申请的受理工作,又承担本地户籍人口在外地提出申请的审核工作。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由申请人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残联、民政部门,按程序进行初核、复核、审定及资金发放。

      异地户籍残疾人到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时,窗口受理人员应将申请人身份证号输入全国系统查验是否为残疾人,并查看其户籍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办要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递交材料收齐后,要及时录入系统,并于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收到业务属地反馈的办理结果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受理异地申请时只需申请人提交联系方式和户籍地所需材料,受理地不负责对补贴资格进行认定或其他形式的审核,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户籍地负责解释。不能提供户籍地所需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在本地户籍异地申请审核方面,各乡镇(街道)收到外地推送的申请后,应与其所属村(社区)确认该申请人是否为本地户籍人口,如户籍已迁出,应将结果反馈受理地,如属本地户籍的,要认真审核推送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确定补贴类别、标准并按程序进行审核审定,经审定符合补贴条件的,纳入补贴范围,从提交申请当月起计发补贴。在审定过程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退回申请受理地,并说明具体原因。

                                                        (来源:齐鲁壹点)

      


    原文链接: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1/4/22/art_15315_10286792.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