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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会议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15

     

     5月14日,广东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会议。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祖平通报了全省民政系统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情况;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介绍了本系统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庄侃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会议,是在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攻坚时期召开的汇报分析会,更是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专项行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4月1日全省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以来,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体制机制、组织领导、会商联动、狠抓落实等方面积极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筑牢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的坚实基础,拉紧了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共同纽带,取得了显著成效。

      就如何开展好下一阶段的打击整治工作,庄侃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重点,打出声威。民政部门要继续收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再公布几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要会同公安部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大重点案例曝光力度,以鲜活案例震慑不法行为;要加强与网信、通讯管理部门的沟通,关停一批非法社会组织网站、APP等。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深挖线索,加强排查,履行主管单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区下级对口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全方位指导。三是协同配合,源头治理。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六不得一提高”。一方面,民政部门要继续把警示宣传放在突出位置,广泛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甄别方法,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另一方面,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制定防范制度措施,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需要的地点、资金、人员等方面聚焦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强化协同配合,定期开展会商,实现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尽快梳理因建立工作机制而成立的“联盟”。要突出培育扶持合法社会组织,落实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落实对社会组织的优惠政策及行业扶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面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四是举一反三,综合治理。结合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行动,将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或挂靠开展活动作为整治重点;结合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行动,对以各种名义乱收费的行为重点打击;结合清理评比达标表彰专项行动,将各种利用节庆等名义未经报批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列为清理重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mzyw/content/post_3283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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