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位于我国最南端,为独立的海岛水系,河流源短流急,天然存蓄能力弱。海南岛属于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干湿季分明,多年平均降雨量与蒸发量相当。西部绝大部分地区蒸发量大于降雨量,枯水期或枯水年干旱特征明显,在面对极端干旱等情况下,主要依靠岛内水资源供给。
目前,海南省水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应对极端干旱的能力与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仍存在较大差距,面临着水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和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挑战,面临着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和我省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的挑战。因此,海南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阶段性目标相适应的海岛型绿色智慧水网和现代水治理体系,让绿水润泽琼岛、让百姓亲水幸福,让人民群众享有更优质的饮用水、更宜居的水环境、更高效的水服务。
《规划》指出,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可利用水量逐级分解到不同行政区域,严控区域、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防止过度开发水资源、无序取用水等行为。以市县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规划》要求,明确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的规划实施责任,坚持省级统筹、市县抓落实,加强部门联动、流域区域协同,健全工作分工和协调机制,形成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强化质量的水系统治理合力。各市县根据本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编制好本地区“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把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省水务厅按职责指导推进水网工程建设、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统筹加强规划实施指导协调,省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指导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治理、灌区田间工程建设、海水淡化、海绵城市建设、供水水质监督等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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