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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28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切实解决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政策制度设计、重大问题协调、突发事件处置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这标志着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正式成立,统筹协调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共38个部门集体发力我省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制庋落实情况、各地和冬有关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表彰奖励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成人员

      

      组 长:

      

      梁  桂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魏增军  副省长

      

      徐大彤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唐少鹏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凯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郭社荣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

      

      单  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景旭  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

      

      鲁世宗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  薇  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

      

      谭爱华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梁  曦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新勇  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刘宝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  柳  省科技厅一级巡视员

      

      李向阳  省公安厅副厅长

      

      郭惠敏  省民政厅副厅长

      

      师建平  省司法厅副厅长

      

      刘红春  省财政厅副厅长

      

      井海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  浩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戴滨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郑维国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陈梦榆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赵  岚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保健局局长

      

      董亚明  省应急管理厅减灾委办公室主任

      

      刘文俊  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耿普霞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肖松云  省广电局二级巡视员

      

      李林栋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邹  军  省体育局副局长

      

      葛小伟  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

      

      王睿民  省医保局副局长

      

      刘合斌  省税务局副局长

      

      吉应城  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李秀华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黄  华  共青团省委副书记

      

      杨  乐  省妇联副主席

      

      韩开兴  省科协副主席

      

      郜广尉  省残联二级巡视员

      

      许孝军  省工商联副主席

      

      高红霞  省社科联副主席

      

      孙利平  省关工委副主任

      

      吴  琳  省宋庆龄基金会副秘书长

      

      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厅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省民政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原文链接:http://mzt.shaanxi.gov.cn/html/zx/mzyw/202105/32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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