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0443万元。此次下达的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结合困难群众数量、财力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统计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合力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支持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应通过“一卡通”账户集中统发。
据介绍,2020年12月,我省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7.6217亿元,加上本批次下达的27.0443亿元,今年全省已累计下达中央财政救助补助资金84.6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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