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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突泉县民政局着力做好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工作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31

      为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精准掌握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及身体状况,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兴安盟突泉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全覆盖、零遗漏,扎实做好救助工作。为了使城乡特困救助政策在突泉县得到进一步的落实,配合做好突泉县脱贫攻坚再提升行动工作,县民政局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工作:

      一、严格特困人员申请审批

      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对申请人员的劳动能力、收入来源、财产状况、法定义务人及履行义务能力情况进行具体明确,简化申请办理程序。1-6月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1056万,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费891.7万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164.2万元。

      二、落实特困人员主动发现机制

      依托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及“一中心、多站点、重巡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民政协理员、村民小组长、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的作用,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并协助其申请救助供养,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救助。 三、全面掌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全面复核评估,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等级确定其应享受的照料护理类别。组织镇、村民政干部对散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进行一一摸底调查,对自愿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明确委托照料人,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落实相关人员职责。

      四、明确职责

      (一)乡镇民政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好本乡镇的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工作。

      (二)乡镇民政所负责督促各村进行分类排查,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动员申请纳入特困救助范围。

      (三)各乡镇民政所对本乡镇范围内动员和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并做好系统等相关数据更新工作。

      (四)县民政局根据各乡镇审批的人员情况,及时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按月发放供养金到特困人员银行账户。

      五、物价补贴暖人心

      受今年蔬菜、肉禽类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为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启动物价上涨与特困群体生活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文件精神,及时启动了特困人员生活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为特困人员发放1-2月份物价补贴人均60—90元,累计发放1875人次,价格补贴6.35万元。

      提标复核惠民生,自今年5月1日起,突泉县调整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543元,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为每人每月403元,全护理为每人每月104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0500元,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为每人每月403元,全护理为每人每月1047。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nscs/shjz_235/jcxx_238/202105/t20210531_48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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