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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6-03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月31日,广元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董里担任的广元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再保留广元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分管民政、公安和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等32个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近年来,我市切实促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创新发展。在全省第一批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目前已整合归并至“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及时转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同时,市民政局正在争创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配齐配强145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1742名村(居)儿童主任,解决儿童关爱“最后一公里”问题;将379名孤儿(含2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34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推动落实23201名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明确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凝聚部门合力,构建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服务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mzt.sc.gov.cn/scmzt/dfmz/2021/6/2/139044741f324b9c9b4519775f3ec5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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