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扬州市民政部门给全市8138名困境儿童送上新修订的分类保障制度。本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困境儿童自身重残、困境儿童父母的一二级重残都不区分残疾种类,均可纳入保障体系。
近年来,扬州市多部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困境儿童是指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困境儿童分为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等。由于困境儿童遭遇困境程度不同,本次修订的分类保障制度精准施策。
据了解,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和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就读,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至毕业为止。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应一次性发放6个月基本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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