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1800万,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和半失能老年人总数累计133万。与老龄人口快速增长不匹配的是,江苏的养老护理人才严重不足,专业化老年照护人员缺口近27 万名。
为破解这一难题,日前江苏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利好举措。
【补缺口!五年培养不少于15万名养老护理员】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江苏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制度、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从事居家上门服务、社区看护照料、机构长期照护等相关工作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10万名。
到“十四五”末,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进步的政策法律环境、社会认可环境和行业市场环境更加成熟,全省新增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10所以上,毕业生年均超过3000人;从事各类养老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5万名,其中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不少于10万名。
【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落实养老护理员政策待遇】
《实施意见》明确,各设区市民政部门除了对在岗养老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外,还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成绩可作为养老机构招聘人员的重要考量。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鼓励发展“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开发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课程。
《实施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2年底前原则上所有与养老护理员关联的政策待遇,应当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依据。
鼓励引导护理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相关医疗专业毕业生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为老服务相关工作。
进一步规范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发展,到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均要建成2-3所面向院校学生、企业职工和各类社会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取得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2年后,分别给予不低于500、1000、2000、3000、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养老护理员属企业劳务派遣性质的,根据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同时,将养老护理列入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进一步完善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
【创新医护人员支持政策 加强医养康养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退休医生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工作,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满足失能(失智)、住院、临终关怀等老年群体的护理服务需求。医疗护理员在养老机构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通过相应程序评转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认定,并享受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和月度护理岗位津贴待遇。
鼓励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于社区或乡镇举办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要求的,可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鼓励养老机构配备康复治疗、公共营养、能力评估、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定向委托培养养老服务企业急需的医养康养专业人才。
稳步实施养老服务领域“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涉老专业的在校生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各地开发“失能失智照护员”、“上门照护师”等养老服务细分工种。
【推广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制度 引导专业人才跨行业加入】
《实施意见》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社工学历及学位教育。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立社工科(室、站),养老服务类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社工服务机构合作。到“十四五”末,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达到1人以上。
同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推广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在全省范围建立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人才库,为职业经理人提供专业、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认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类国有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
实施“物业+养老服务”、“家政+养老服务”、“护理+养老服务”行动计划,引导更多专业人才跨行业、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鼓励从事执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职业的人员申报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拓展养老护理员入职渠道。
【提升认同感 健全人才激励褒扬机制】
江苏将开发省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涉嫌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列入养老服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
对在省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定期调查发布养老护理员市场工资水平,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合理制定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组织开展评优评选活动,选树优秀典型,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深化产教融合 本科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
支持各类本科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管理相关专业,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设区市民政部门发挥行业优势,与本科院校开展合作,共建养老服务学院和涉老专业。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相关院校联合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全面参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落实税收支持等政策,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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