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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好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 ——儿童福利领域政策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展综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07-10

    本报记者 翟倩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推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完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祖国的花朵向阳而生、绽放美丽。

    机构养育:一切为了儿童的成长

    欢欢2018年4月出生在安徽省长丰县,由于患有先天性假两性畸形,被父母遗弃,随后长丰县社会福利中心收养了他。今年初,欢欢与其他21名孤弃儿童一起被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接收。在这里,他不仅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也能享受到“养、治、教、康、安”等方面的优质资源。

    近年来,随着孤儿养育保障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儿童福利院从单纯的养育机构到成为综合型的社会福利机构;从仅能解决温饱到摸索出一套集“养、治、教、康、安”于一体的科学护理养育模式;从对孤弃儿童的机构养育辐射至对全社会儿童福利相关业务的指导、研究、落实与完善,保障着全国5.9万名集中养育孤儿的健康成长。

    今年5月25日,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决机构内养育儿童数量不断下降,病残孤儿比例不断上升,儿童福利机构发展专业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机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让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务更加高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的孩子”养育工作的一次重大变革,是民政部门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收养工作的最新法定要求,民政部印发了《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积极推动修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提升收养登记管理能力,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

    此外,随着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提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扩面,一项项保障孤弃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收养、安置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不断将儿童福利事业推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关爱保护:用爱温暖未成年人的心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的小华强,父亲患有风湿性舞蹈病,自己和妹妹患有脑瘫,一家人只能依靠妈妈打零工维持生活。南康区民政局组织义工联合会对他进行长期帮扶,链接资源、辅导学业。在民政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关爱帮扶下,小华强逐渐摆脱了命运的阴霾,身体健康状况逐渐好转,去年还以714分的好成绩考入当地中学。

    与小华强有着相似处境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一直是民政部门所关注保护的对象。近年来,民政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维护儿童权益、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截至“十三五”末,在全国5.6万名儿童督导员、67.5万名儿童主任的关心关爱下,全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生活逐渐走出阴霾,沐浴阳光。

    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民政部联合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职责,从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强化工作保障四个方面提出要求。鼓励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民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按照与孤儿相衔接的原则,从生活、医疗、教育、监护等方面加强保障,填补了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空白。

    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2018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国大部分省份都按要求形成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牵头人或召集人的领导协调机制。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等法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决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截至5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民政部门。

    工作基础得到不断加强。组织开发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各地依托系统精准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并定期动态更新。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帮助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落户登记、控辍保学等责任,基本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提升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质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自今年6月3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

    一部部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一项项帮扶措施扎实有效,有力守护了孩子们健康成长。

    协同合作:让关爱成为最温暖的注脚

    未保法第一章第十一条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2020年,民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了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截至同年9月,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

    不少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典型监护侵害案件,均由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同时,一些留守儿童、智障儿童遭受侵害案件,都是由教师报告使孩子得到及时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参与和保护。未保法明确,“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未保法突出了“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这是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成长关注和发力的强烈信号,更能引导全社会关怀爱护未成年人。

    “我们有责任也有决心,推动形成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监护支持、监督和干预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监护不缺位、关爱不缺失,切实当好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负责同志在日前国新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前不久发布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将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我们相信,随着更多惠及儿童的新政陆续推出与落实,儿童福利事业将呈现更加良好态势,每一位儿童都能向阳而生、绽放美丽。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7.9)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107/202107000352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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