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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1-07-24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为帮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现就《通知》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慈善组织(含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规范我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慈善捐赠日常管理,确保慈善捐赠款物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相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通知》主要就慈善捐赠款物接受、管理、使用、使用监督、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慈善项目和专项基金管理,《通知》在规范款物管理、严格款物使用、加强使用监管、加强档案管理4个部分,对慈善项目、专项基金规范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关于规范慈善捐赠款物接受。《通知》对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接受慈善捐赠时责任进行强化,要求“及时对捐赠人捐赠意愿进行了解,确保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范围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且捐赠人不得指定与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同时,对慈善捐赠物资计价、捐赠票据开具等做出细化规定。

       (三)关于严格慈善捐赠款物使用。《通知》对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慈善捐赠款物规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 2020年第27号公告对具备或拟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和管理费用支出,较《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更加严格,因此,《通知》对此作出提示。同时,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灾害应急慈善救助工作等,《通知》提出,“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快速拨付、移交通道,提高捐赠款物拨付效率”,避免应急状态下慈善捐赠物资积压。

      (五)关于慈善捐赠款物使用监督、信息公开、档案管理。《慈善法》对此规定较为原则,《通知》对此进行了细化。

         

      

        

      


    原文链接:http://mzj.cq.gov.cn/zwgk_218/zcjd/202107/t20210722_9499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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