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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盘锦民政让新人不再为爱奔波

    来源: 作者:佚名时间:2021-07-31

     

      “‘跨省通办’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近日,户籍在齐齐哈尔市的李先生和刘女士来到盘锦市兴隆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证结婚,成为盘锦市截至7月15日,7对办理跨省婚姻登记的双外省户籍新人之一。

       

      “原本我们想今年5月份回老家领证,但没去成,没想到辽宁省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我们幸运地成为了‘跨省通办’的领证新人。”李先生说,他们来盘锦已经十几年了,户口均在老家,回去一趟既费时间又耗精力。

      据了解,李先生和刘女士2009年初中毕业就来盘锦做生意,由于每天忙着进货卖货,婚姻大事一直拖到现在。“一想到回去办手续就头疼,每天都要给十几家饭店、食堂送货,签了协议的咱不能不讲诚信。小店平时也离不开人,所以一直就没顾上回老家办结婚手续。”刘女士说,太幸运了,家里老人逼着5月份结婚,幸亏没去成。赶上了好政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他们在盘锦一会儿的时间就能拿到结婚证,省时省力又省钱。

      据悉,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开始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双方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作为试点省辖区的盘锦市,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扯证”不再劳神奔波,家门口即可办理。

       

      根据试点要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个事项。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例如,男方的户籍在昆明、女方的户籍在福州,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盘锦工作生活。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昆明或福州进行婚姻登记。但按照试点要求,这次辽宁省是试点省份之一,因此,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昆明或福州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盘锦市进行婚姻登记。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业务负责人张乐介绍说,今年我市共调整婚姻登记政策两次,第一次是4月21日,我市实现盘锦户籍居民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将过去盘锦市居民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只能到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为婚姻登记当事人男女双方或一方为盘锦市户籍的居民,可以选择盘锦市任一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第二次,是6月1日的这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张乐说,两次婚姻登记政策调整,为了让新人们顺利、欢喜拿证,不再为爱奔波,民政系统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按照国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加强了我市各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合理设置分区,优化功能布局。

      其次,各县区按照婚姻登记业务量配齐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重点城区根据业务量变化情况,提前做好研判,及时增加工作力量。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为婚姻登记跨区域、跨省份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此外,加大盘锦市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应用力度,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网络环境,配齐高拍仪、激光打印机等智能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实施婚姻登记预约制度,推行辽事通APP、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确保方便市民预约办理。同时,有序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核对,发现错误信息、遗漏信息及时修正、补录,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婚姻登记准确性。

      (华商报记者 张海舟  编辑 刘思怡)

      信息来源:2021年07月26日 二三里


    原文链接:http://mzt.ln.gov.cn/dsxx/202107/t20210727_4222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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