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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丨河南已对186.9万受灾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8-12

      8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最新进展情况,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培红就困难群众救助、慈善捐赠等公众关注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河南已对186.9万受灾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发放临时救助金1.2亿元

      目前,河南已对186.9万受灾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2亿元。

      受灾者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按照“先行救助”的有关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及时拨付受灾困难群众临时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受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需要紧急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目前有9807万已下发至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另有5085万已下拨至乡镇。对受灾人员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省市县三级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受灾困难群众收到的救灾款物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

      完善救助政策,加强分类施救力度。省民政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6个单位出台《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加强对受灾家庭的救助帮扶。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政府或社会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捐赠的救灾款物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研究制定《河南省民政厅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案》,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一事一议”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兜牢保障底线

      全面排查受灾群众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等困难群众的人数和基本生活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金等资金。对受灾群众中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通过增加低保金额或拉大补助档差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因灾造成自理能力下降的特困人员,及时重新评估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照料护理标准档次。对因灾情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河南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款物85.88亿元

      这次洪涝灾害发生后,全省乃至全国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行动、募集款物,各界爱心人士倾情奉献、共克时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8日,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款物85.88亿元,其中捐款74.98亿元,物资10.90亿元;已经拨付款物66.93亿元,其中捐款拨付58.30亿元,物资拨付8.63亿元。有192家社工机构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参与社工7580人、联动志愿者28.2万人次,累计服务受灾群众65.2万人次。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1/08-11/2200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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