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向前 通讯员 佘婧菁 张宝垒)8月12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省受灾群众中的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作出安排,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方案要求,完善救助保障政策,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效率。全面排查受灾群众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的底数及基本生活情况。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受灾人员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受灾害影响严重地区,可采取增发救助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生活物资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资金。
方案提出,要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帮助做好灾后救助帮扶工作。引导慈善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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