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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民政厅真招实措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8-28

       

      自治区民政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民政本职,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制定《全区民政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民政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升民政业务经办质效,以务实行动便民利民惠民,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拓展线上服务,下放审批权限。全面完成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婚姻登记系统、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系统、特困供养人员管理系统与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实现数据资源实时共享、互联互通,基础业务联动运行。深入推动民政业务融入“蒙速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12项服务事项进驻网上服务大厅,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查询服务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运行社会救助“微服务”平台,完善在线申请、办事指南、主动发现等功能,推动救助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建设完成全区区划地名查询平台,区划地名查询服务便捷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稳步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全区50个旗县(市、区)已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 

      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围绕“我要申请临时救助”“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我要开养老院”等事项一次办目标要求,全面梳理业务事项清单,优化再造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效率。精简救助申请程序,全区26个旗县(市、区)取消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民主评议,59个旗县(市、区)取消可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涉及车辆、不动产等25项证明材料,88个旗县(市、区)推行救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取消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提交验资证明事项,社会组织登记办理时限由20日压缩至3日,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办理时限由20日压缩至10日内完成。 

      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会议,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承诺书,通过“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减轻会员企业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全区210家社会组织共为会员企业减负2808万元,其中减免收费1614万元,降低收费1194万元。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nscs/zhbg_168/gzdt_173/202108/t20210825_49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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