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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绘就“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蓝图——为多彩贵州新未来增添民政底色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04

    本报记者 雷 耀

    “到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6%和35%,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80%,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50个,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4.5万张,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日前,《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这是一张指引多彩贵州未来五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蓝图,是一张为多彩贵州新未来增添更厚重民政底色的蓝图。

    《规划》设置1个主要发展指标表、7个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专栏。提出的13项衡量民政事业发展成效的主要指标,涵盖城乡低保、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是“十四五”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举措的量化体现,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规划》的出台,为做好“十四五”贵州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贵州省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民政工作,将《规划》纳入重点专项规划。省民政厅党组坚持高位推动《规划》编制工作,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民政部门意见建议,使《规划》编制成为科学决策、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

    “《规划》坚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聚焦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尽力而为补短板,量力而行合理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目标;着力完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注重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横向衔接、与地方民政部门上下联动,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合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规划》中明确的13个主要指标,既补齐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短板,又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合理确定各项指标在“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的目标值。比如,在设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既考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又同时考虑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地方财力可支撑情况等因素,最终设定为占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分别在26%-36%和35%-45%。

    据介绍,在《规划》编制实施中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比如,不再将单一的养老床位数量作为养老服务供给成效的衡量标准,新设置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等指标,更加贴近群众需要、更加能体现群众对养老服务的获得感。

    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

    围绕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规划》提出,社会救助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和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全,有效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家区域性专业化儿童福利机构,市、县未成年人保护设施覆盖率达到80%,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功能覆盖率不低于95%;全省慈善组织数量达300家以上;基本实现各市(州)至少拥有1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规划》提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机制更加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得到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构建以基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为核心的社会服务体系。行政区划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建有1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人才总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每百万人口标识志愿服务组织数达10个以上,实名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8%。

    聚焦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婚姻登记和地名管理等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在养老服务方面,开创实施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工程、优化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高质量实施养老市场培育工程、深入实施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到2024年,覆盖贵州省的养老服务云平台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建立健全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定期探访制度,各县(市、区)打造1所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的中心敬老院、一批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省建成不少于50个健康养老基地。社会服务方面,到2025年,县域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率达100%,婚姻家庭辅导室(调解室)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达到80%。

    据了解,《规划》以满足民政服务对象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着力点,对标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实现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多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强化实施保障

    “我们将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推进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资金、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和监测评估,构建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体系,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目标如期完成。”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牵头职责,统筹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凝聚推进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的合力。

    《规划》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群众自治和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加大对兜底性、基础性民政工作财政投入的争取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等资金。各地要合理确定优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服务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因地制宜促进民政设施与医疗、教育、文化等设施相邻或就近布局,逐步实现集约建设和功能互补。加强对行政管理、养老护理、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康复服务、社会工作等民政人才队伍的专业培训,促进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双提升。

    同时,加快推进贵州民政“基础库+社区”信息化体系建设。依托贵州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立健全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服务资源数字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民政领域的应用。

    据悉,省民政厅将细化制订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及时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9.3)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109/20210900036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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