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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

    来源: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04

      

      本报贵阳9月1日电  (记者黄娴)日前,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新修订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共10章88条,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特殊保护”三章,共涉及压实家庭保护、加强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等9方面内容。

      根据2020年末统计数据显示,贵州有留守未成年人47.5万人,另有孤儿1.2万人、纳入低保保障未成年人68.5万人。《条例》设立“特殊保护”专章,将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孤儿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条例》聚焦动态监测、责任落实、教育关爱、救助保障“四个全覆盖”,力图解决有关未成年人群体的监护、医疗、教育等突出问题。

      同时,为积极适应网络时代新形势,《条例》还新增“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素质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等作出规定,对未成年人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下一步,贵州将重点从加强专门机构和人员设置、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等方面着手,继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原文链接:http://mzt.guizhou.gov.cn/xwzx/mzyw/202109/t20210902_69840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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