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切实解决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特殊长期照护困难,自2021年6月1日起,广元市建立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执行。补贴对象为具有广元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含三级、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秉承惠民便民服务思想,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取消了补贴对象申请这一环节。各县区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解读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
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进一步扩面,也是市委、市政府创新发展理念,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务实举措。据统计,此政策将很快使7000余名残疾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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