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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有人民 脚下有力量——辽宁省民政干部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17

    通讯员 韩春光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

    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求,民政干部要走出办公室、走到群众中去,关心群众疾苦,精准解决困难群众问题。

    心中有人民,脚下有力量。

    今年4月起,辽宁省民政系统开展了“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广大民政干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

    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有效落实,社会救助的精准性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民政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广大民政干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防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贯彻省委要求,推动专项行动开展,辽宁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省民政厅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推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普遍成立了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通过专项行动,民政干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救助政策的便利性、时效性,让困难群众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我家遇到困难的节骨眼上,民政干部主动找上门来,不但帮我家办理了低保,还送来了临时救助金。”盘锦市双台子区建设街道站前社区居民孙女士说,突发的疾病让她一度情绪低落,不爱与人交流,而民政干部在走访时发现了她的变化,并通过政策为她排忧解难。

    像孙女士这样被主动发现的救助对象并非个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盘锦市民政干部带着救助政策走基层,对在册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每月入户一次,让主动上门服务成为常态。同时,重点摸排未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其他困难家庭,将有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75岁以上老年人、非义务教育学生等人群的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专项行动中,辽宁省民政干部全面入户走访看望困难群众,精准掌握困难家庭基本情况,收集调查问卷41万余份。省本级和各地制发了《民政政策问答手册》,各级民政部门印发政策宣传资料77万余份,全面宣传、解读党和政府民生保障政策。

    截至8月底,辽宁省民政系统9536名干部开展入户排查91.27万户,解决问题11526件。其中,民政部门即时解决7987件,转交医保、社保、教育等部门解决1402件,采取临时救助“一事一议”“发点球”方式解决2137件。

    精准施策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沈阳市皇姑区6岁的女孩小馨10个月时母亲病逝,父亲今年6月确诊患有食道癌。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皇姑区民政局联系相关部门为小馨的父亲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提高了小馨家的救助水平,将小馨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爱心人士“一对一”帮扶……

    广大民政干部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全面细致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找到矛盾、精准施策,全力办实事、解难题。

    通过大排查,辽宁省全面升级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库,拓展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功能,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救助。

    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今年7月,辽宁省继续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助补助标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4%,城乡差距持续缩小。

    为让困难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辽宁省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将低保公示程序由两级简化为一级,平均办理时限缩短5天;试行社会救助容缺受理,符合条件的,开展一事一议“小金额先行救助”,可以先救助、后补办手续;试点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

    让数据多跑路,辽宁省不断提升救助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信息核对平台,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申请审批和动态管理的准确性,确保精准施救。同时,辽宁省还推动完成民政数据与省大数据监督平台有效衔接,实现低保、特困等数据与当地纪委监委对接。辽宁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办理实现“跨省通办”。

    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辽宁省计划到2022年底每个县(市)建设一所失能半失能照护机构,今年底完成三分之一任务,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集中供养和照护能力。

    针对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之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仍然有困难的,设立专门社会救助基金,采取“发点球”式精准帮扶救助。目前,14个市均设立了市级社会救助基金,为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提供了额外保障。

    建立常态机制 用实干涵养为民情怀

    辽宁省民政系统把专项行动作为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的重要手段,坚持边摸排、边梳理、边解决,把解决问题和政策创制贯穿始终,用实干涵养为民情怀。

    在实地走访中,营口市民政局对经济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行梳理,并整合链接资源,推动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引导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为老服务团队等走进有需求困难老人家中开展助洁、助浴、助医、代购等服务,赢得困难老人一致好评。

    丹东市结合实际,建立困难人员需求信息库、社会救助政策库及社会救助资源库,实现困难群众需求与救助资源有效对接。为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就医需求,丹东市开展了“光明救助”“阳光救助”系列行动,着重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中白内障等眼病患者与低保家庭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问题,患者按现行医保政策(含医疗救助)报销后,不足部分由项目定点医院承担,个人无需承担治疗费用。

    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辽宁省各地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全面落实社区网格责任制,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多渠道掌握困难家庭情况。

    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辽宁省各地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试点,14个市均确定了试点县(市、区),为开展困难群众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实现全覆盖,增强了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在丹东市元宝区等一些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辽宁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快探索建立社会救助领域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此外,各市目前均已建立社会救助诚信机制。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面向基层,做好雪中送炭工作。”辽宁省广大民政干部表示,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事关困难群众的事情做好、做实、做细,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9.17)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109/20210900036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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