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话“慈善+社工”新发展谋创公益慈善新方向
今年的9月5日是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为开展好以“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今年的9月5日是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为开展好以“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9月10日,省民政厅举办第六个“中华慈善日”《慈善法》宣传座谈暨社会服务公益项目对接会。省红十字会、省残联、省妇联、省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和35家慈善组织(基金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重要论述,解读了《慈善法》相关章节和规定。部分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就全面开展深层次合作、促进农村困难人群的心理疏导、关爱陪伴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签订了意向性合作协议,标志着青海“慈善+社工”发展的良好开端。今后,省民政厅将致力于“慈善+社工”综合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的资金资源优势和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优势,努力推动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高质量无缝化衔接,大力引导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同志作总结发言,他指出,近年来我省慈善组织(基金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慈善法》为引领,在玛多地震、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慈善理念宣传、社会善款募集、困难群众救助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要继续诚心实意,积极作为,补充政府“短板”,在救助贫困大学生、帮助农村留守老年人、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下功夫。要大力弘扬慈善宗旨,团结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到捐赠者与受助者的信息互通。同时,要从事一些引领性、创新性的慈善活动,开展可持续、有生命力的慈善项目,注重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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