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资讯

    河南省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29

      9月28日,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缓解灾情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双重影响,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此前,我省已下拨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1.9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根据《通知》,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月人均不低于570元、355元提高到不低于590元、377元,分别增长3.5%、6.2%;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月人均不低于286元、178元提高到不低于295元、188元,分别增长3.1%、5.6%,惠及328.4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可分为三档,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惠及全省49.3万特困人员。

      《通知》要求,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全部实行按月发放。各地要在12月底前将2021年下半年的提标资金发放到位。要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分区域、分步骤缩小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差距。(佘婧菁 战世坤)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1/09-28/23205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