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相关情况(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江苏要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江苏1850万老人将开启“苏适养老”新篇章。对于广大江苏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从业人员来说,都能从中收获哪些利好?江苏省民政厅梳理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老年人群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并逐步扩展至全体老年人。
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有哪些养老服务政策支持?
对经济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通过直接供养、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福利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制度。整合高龄津贴、护理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政策,集中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并做好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有效衔接。
老年人能享受哪些居家养老服务?
聚焦满足长期居家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需求,引导各地探索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健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设置标准和上门照护服务标准,针对不同服务对象明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收费标准、权责义务等内容,并可叠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及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
推进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拓展至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部分失能和残疾老年人家庭。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10万户。
社区能提供哪些养老服务?
督促新建居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标准配备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并确保用房的完整性、功能性和独立性。“十四五”时期,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以“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规划单位,指导各地加强城市街道层面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依托辖区内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省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成一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特殊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老年用品体验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并明确空间布局和设备配置要求,实现城市养老服务的有效覆盖。
如何推广建设老年人宜居的颐养住区?
制定出台《江苏省颐养住区建设运营标准》,明确颐养住区的概念、建设标准、运营规范、支持政策等。以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推进住区公共设施与家庭空间的适老化建设改造,提升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便利化水平。
通过在颐养住区内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整合住区周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志愿服务资源等方式,为住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助等一站式综合为老服务,提升颐养住区养老服务水平。
鼓励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企业根据颐养住区相关标准,设计、新建、改建颐养住区项目。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建、改建颐养住区数量不少于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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