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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参民政7期】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10-20

      重庆市下发通知,推进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为有效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构建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重庆儿童福利工作服务体系,重庆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根据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现状,保留基础条件较好、服务功能较强的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爱心庄园、万州儿童福利院、涪陵区儿童福利院、合川区儿童收养所、江津区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部、开州区儿童福利院、奉节县儿童福利院,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将黔江区社会福利事务中心儿童收养部、永川区社会福利中心儿童收养部、綦江区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部、璧山区康养服务指导中心儿童收养部、巫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儿童收养部、秀山县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部创新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2022年、2024年分别完成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优化提质工作。

      湖南省出台意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近日,湖南省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基本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逐步健全,配套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力量有效加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

      海南省出台办法,更好地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  

      近日,海南省民政厅印发《海南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强调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完善收养程序,规范收养评估行为,更好地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据介绍,《实施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居民在海南省内收养子女。但是,收养继子女的除外。收养评估流程包括书面告知、评估准备、实施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实施办法》指出,收养申请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向通过初审的收养申请人发出《收养评估通知书》,告知将对收养申请人收养能力进行评估,同时告知评估内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等信息。《实施办法》明确,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基本情况,年龄、受教育程度、兴趣爱好以及人际沟通能力;收养申请人应当有强烈的收养意愿,且对收养可能存在的不适应情况有足够的认识;收养申请人一般应当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日常生活水平平均中等以上;收养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当对婚姻具有较高的满意度,且有家庭责任感;收养申请人应当具有能够履行监护职责的健康身体,在体能、智能和心理方面没有不利于抚育和照顾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因素;收养申请人一般应当受过初等以上教育,具备抚育儿童的基本常识和教育能力,对被收养人有明确的教育培养、生活照料等抚育计划;收养申请人一般应当有固定的自有住房,居住地区有较为完善的教育、卫生医疗机构、公共服务设施等;收养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品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原文链接:http://mzt.guizhou.gov.cn/xwzx/mzyw/202110/t20211020_70979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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