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10月25日获悉,大连市妇联、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大连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大连市城乡“两癌”患病低保妇女救助实施办法》,将“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救助对象扩大至城乡低保患病妇女,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救助金,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女性“两癌”患病率和死亡率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大连市在深化实施女性健康工程中,开展了面向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017年,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救助,列入大连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大连市共有1486名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获得全国、省、市级救助,其中市级救助772名。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