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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来宾村(居)监委监督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将“疑似问题清单”变成“群众满意清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12-08

    本报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莫益路

    “以前你家生活困难,政府给予低保救助,现在家庭收入提高了,应该主动退出低保。”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三古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冯文强入户走访,建议群众主动退出低保时的情景。

    这位村民姓黄,前几年离异,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便申请了低保救助。得知她家今年以来有一人务工,家庭收入有所提高,冯文强就及时入户了解情况。

    “为什么收入提高就不能享受低保了?”黄姓村民问道。

    “政策是这样规定的:2021年,来宾市的城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按照每人每月收入720元、每人每年收入5200元的标准实施。现在你家收入超过这个标准,就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了。”冯文强解释说。

    “原来是这样。那就听你们的,我家退出低保。”政策解释清楚了,黄姓村民表态也很痛快。之后,冯文强把这户人家疑似不再符合享受低保的信息反馈到乡政府,乡政府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核查与入户核实,确认其家庭经济收入有所提高,随即停止了低保金发放。

    村(居)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是来宾市今年推行的一项新举措。通过监督“哨所”前移,进一步促进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救助资金发放准,把“疑似问题清单”变成了“群众满意清单”。

    政策讲得清 群众能理解

    今年3月,来宾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创新开展村(居)监督委员会监督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发挥全市809个村(居)监督委员会、2427名村(居)监督委员作用,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冯文强看来,村监委对村里民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最大的优势就是情况熟悉,村里群众家庭生活有什么变化能及时掌握,再上门入户将政策解释清楚,群众都很支持。

    三古村有位李姓村民,前几年患上慢性病,家庭没有固定收入,孩子又正在读大学,生活很困难,便纳入低保救助。今年,其孩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家庭收入可能就会超过低保保障标准。冯文强随即来到其家中,将低保政策、标准等进行详细讲解,告知其可能不再符合低保救助政策。了解政策和标准后,这位村民爽快地说:“那就按政策规定办。”之后,经过乡里核查、核实,及时将其退出低保。

    及时发现并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也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6月,冯文强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相继发现3户群众因病、因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随即一一入户,指导他们申请低保救助。目前,全村共有21户58人纳入低保,有效防止了因病返贫现象。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来宾市在市、县两级成立了民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村(居)监督委员会监督民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来宾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方案》,各区(县)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明确各级纪委监委、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村监督委员会,对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是否存在应退未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辖区是否存在漏救的困难群众、资金发放是否精准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同时,来宾市举办市、县、乡、村四级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群众、依规依纪监督能力;指导乡(镇)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村监委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听取各村监委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发现更及时 救助更精准

    “陈某玉每月打零工收入有2000多元,她儿子今年也开始外出务工,她家的低保是不是该取消了?”这是象州县运江镇运江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陆金萍在走访时听到的群众议论。

    担任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后,陆金萍对群众平日谈论的“家长里短”特别在意。她回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查阅档案资料。原来,10年前陈某玉带着儿子改嫁到运江社区,没过几年丈夫就去世了,留下他们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当时社区为她申请了低保。

    “按年龄推算,她儿子如今可以务工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韦金石说:“如果陈某玉还有劳动能力的话,那就应该取消低保。”(下转2版)(上接1版)

    陆金萍和韦金石一起到村里走访,弄清了陈某玉与其子目前都能务工的情况。陆金萍填写了疑似问题情况反馈表,经镇民政办核实,确认陈某玉一家两人不再符合低保救助,遂停保。

    来宾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村(居)监委开展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发现的及时性和精准性。据介绍,村(居)监委主要开展五大监督。

    ——审批环节监督。在社会救助审批环节,村监委通过“看调查材料查疑点,看入户情况查作风,看公示情况查反馈,看反馈情况查民意”等“四看四查”举措,确保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合法、流程规范。

    ——定期管理监督。全市乡镇(街道)社保中心于每月上旬将次月拟发救助、补贴资金对象的花名册印发给各村监委,村监委将监督对象名单分解落实到包屯的村监委委员,村监委委员严格按程序和时间要求履行监督。

    ——动态走访监督。村监委委员带着名册到包点村屯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邀请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以及村里有威望、有公心的群众参加,重点对在享救助、补贴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将问题一一记录在案。

    ——聚焦问题监督。村监委委员根据座谈会上了解的情况,带着问题清单进村入户调查,逐项比对,填好疑似问题情况反馈表,反馈给乡镇(街道)进一步核查。

    ——综合研判监督。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收到村监委反映的问题清单后,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启动核对程序,对疑似问题清单事项进行逐一核实。符合停止救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予以停止;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启动纳入程序;情况不属实的,把实际情况反馈给村监委阅存备案,并向反映问题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

    增强基层经办能力 提高群众满意度

    来宾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村监委监督民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明确全市809个村监委、2427名村监委人员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职责,组建了村级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增强了基层经办能力。

    据介绍,在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后,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监管存在一定风险。通过引入村监委开展监督,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触角广、熟悉民情民意的优势,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到位,实现了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合法、流程规范100%,救助对象月检率100%,救助问题收集和整改100%,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此外,村监委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实现了监督向基层“神经末梢”延伸,一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乡镇(街道)救助经办人员“畏难”情绪得到缓解,工作更加积极主动。

    截至今年11月,来宾市村(居)监督委员会发现疑似不符合救助问题841个,经核实问题属实570个、不属实271个;全市累计退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38户786人,新增纳入救助7818人,调整低保资金发放档次1970人,纳入临时救助1405人次,实现了应救尽救、精准救助的目标。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2.8)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112/202112000384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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