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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结果揭晓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12-10

      近日,枣庄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公布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结果的通知》,公布了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结果。在自主申报、区(市)推荐基础上,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市直部门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的综合评审,评选出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2篇、优秀奖15篇。

      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枣庄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主要内容和修订程序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市)迅速展开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条款,明确“规定动作”。村(社区)结合实际,经过调查研究、拟定草案、合法性审查、村(居)民会议表决、公布实施等程序,明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的“自选动作”,主要包括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引导民风民俗、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聚焦中心工作、助力“五城同创”、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三资”管理以及村(居)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通过修订,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概括凝练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公开栏张贴、公约墙、村约碑、道路宣传牌等方式呈现。同时,邀请村(社区)内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参与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执行更加到位,群众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 

      下一步,枣庄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指导力度,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级民主管理中的引导约束作用。 

      


    原文链接: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1/12/10/art_15317_10292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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