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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12-20

      

      12月17日,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对申报参加年度评估的86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进行审定。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主任江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江宇表示,等级评估有利于加强党建统领,促进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自我完善,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升社会组织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利于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当前,社会组织的发展正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从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由“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变,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性进一步凸显。

      江宇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是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展、任务日益繁重、压力逐年增大,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社会组织工作总体上成效显著。特别是今年还完成了《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工作,将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供更新更大的政策支持和发展动能。

      江宇强调,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等级评估还有完善和提升的空间。要优化组织分类,完善指标体系,改进评估流程,要强化部门和社会各界在评估征信方面的参与度和支持度;要解决参与动力不足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完善激励机制,关联日常管理、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发挥出指导和促进等方面的应有功能。下一步,将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优化评估指标,使社会组织通过评估,更好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为参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赋能增效,提高浙江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成色。


    原文链接:http://mzt.zj.gov.cn/art/2021/12/17/art_1632728_58927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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