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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2-02-18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以及生活困难就地过年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落细基本生活救助各项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发放救助金。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加大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要密切关注春节期间物价波动情况,及时按规定启动价格联动机制。要加大力度做好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实际困难。南方地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开展取暖救助,帮助困难群众应对雨雪冰冻灾害。

    《通知》要求,要加大对就地过年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力度,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于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要用足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

    《通知》提出,要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全面了解辖区内困难群众特别是就地过年群众生活状况。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群众求助渠道,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开展走访慰问和“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及时了解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切实解决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的苗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督促推动各项救助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

    相关链接: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zyw/202201/20220100039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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