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021年12月30日,青海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财政部门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每人560元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2022年“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通知》下发后,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地“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已经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共计发放资金1.58亿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37.5万人。
这也是自2011年以来,青海省连续第12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补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和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马 钰)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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