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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心关爱特殊和困难群体”访谈录——如何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

    来源: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3-19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要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不少代表委员也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民政部已将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作为2022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本报今日特邀几位民政厅(局)儿童福利处负责人,一起交流探讨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方面的实践和成效,以及他们对这项工作的思考。

      主持:本报记者   祝   闯

      访谈嘉宾:

      王宝文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

      张   颖     湖南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

      彭友谊    重庆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

      刘   璐     四川省民政厅儿童保障处处长

      杨   焱     贵州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

      记者: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加强基层未保工作能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您所在的省份在提升基层未保工作能力方面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

      王宝文:我们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为引领,在建立起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的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成立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打造“未保机构+未保工作站+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的专业化工作队伍。同时,实施“四项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未保工作。一是实施未成年人兜底监护工程,引导未成年人家庭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二是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工程,自治区财政从2022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累计支持建成不少于12所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三是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提质工程,按照“分层级、多形式、全覆盖”的原则开展培训。四是实施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升级工程,建立覆盖全区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平台,各盟(市)全部开通12345服务热线,为未成年人提供投诉、举报、求助、心理服务、帮扶转介等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张颖:早在2019年,湖南省民政厅就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教育厅、妇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儿童服务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关爱服务等提出要求,并建立了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制度。目前,全省共有儿童主任31933名,村(社区)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1942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儿童督导员,已建成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248个。全省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28家。从2019年起,省民政厅推动市(县)分级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年度业务培训。同时,建立省级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连续两年举办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训班,已培育相关社会组织275家。此外,还发动 “五老人员”、民间乡贤担任儿童之家兼职辅导员,长期吸纳大中专学生、巾帼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定期开展亲情关爱服务。

      彭友谊:近年来,重庆市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完善机构设置的基础上,着力建设遍布全市各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比如,法院系统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检察系统的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队伍,教育系统的校内兼职未保老师队伍,民政系统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队伍,共青团系统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妇联系统的基层妇女干部和“爱心妈妈”志愿者,关工委系统的“五老”关爱队伍等。去年6月,重庆建立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集聚了政府部门、学校、医院、媒体、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合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多样服务,形成系列品牌。建立分层分类兜底保障制度,实施“福彩助学工程”和“明天计划”,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落实监护职责,夯实政府保护。

      刘璐:新修订的未保法颁布实施后,四川省立即启动《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并纳入省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研究出台《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实施强国有我成长、家庭监护提能、清网整治护航、爱心圆梦温暖、法治护苗关爱、护苗力量提升“六大行动计划”。编制《“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儿童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制度。整合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资金、人员、项目”四大资源,建立专家库、案例库。试点网格员兼任“未保小组长制度”,激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活力。

      杨焱:去年以来,贵州省着力从两个方面提升基层未保工作能力。一方面,省民政厅自主开发了全省的“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村(社区)为单位,完成全省1038万名未成年人基本信息采集。依托基础信息库,推动建设本地化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基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基层未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六级联动的监测预警机制,整合学校教师、辖区民警、社区工作者、儿童主任、楼栋长、物业管理员、社区志愿者等力量,深入校园、村落,走进楼栋、家庭定期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记者:

      完善工作网络是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基础,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是基层未保工作网络的重要人才力量,在建强用好这支队伍方面,您所在的省份是如何做的?

      张颖:湖南省出台文件明确“优先安排村(居)‘两委’女性委员(妇联主席)或民生协理员担任儿童主任。建在学校的儿童之家,明确学校的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儿童主任”。同时,还明确“对儿童主任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增加,由县(市、区)按工作绩效分等次发放”。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4个县(市、区)为12448名儿童主任发放了岗位补贴。近3年,省民政厅指导县(市、区)负责培训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初任儿童主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彭友谊:目前,重庆市有1031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11224名村(居)儿童主任。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每年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培训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同时,鼓励区(县)积极探索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比如,黔江区统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等,建立儿童主任津补贴制度,按照每年每村(社区)1200元测算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经费。武隆区创新引入“时间银行”,通过发放误工补贴、累积积分、积分兑换商品、志愿者年终评优奖励等举措,健全完善儿童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江津区通过季度考核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儿童主任分别给予300元、240元和不予发放工作补贴,提高儿童主任的工作积极性。

      刘璐:为了建强用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这支队伍,四川省在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妇联将特殊困难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形成制度化安排,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信息采集、走访、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等工作,在实践中提升业务能力。还通过“百镇千村·助爱牵手”“童伴计划”等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的实施给予儿童主任一定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儿童主任发放工作补贴,提高基层儿童工作者待遇。

      记者: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基层对相关专门机构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民政部等14部门正在推进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您所在的省份这项工作进展如何?在您看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该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

      刘璐:今年,四川省把“支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纳入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安排省级资金支持20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驻地镇(街道)和中心镇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点。目前,省民政厅正在积极筹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加强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指导。同时,联合省发改委和其他部门印发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实施方案,按照集“养、治、康、教、社”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服务理念,分期分批推动31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50个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要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应该做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建设标准。按照省、市、县、乡、村等不同层级的工作需求,对机构的面积、人员、服务、标识等进行统一规范,防止杂乱无章、参差不齐。二是统一服务标准。科学界定不同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能职责,细化功能定位,分类制定服务标准,防止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三是统一评价标准。根据不同层级机构的职能职责和服务内容,制定统一的工作评价标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杨焱:去年,贵州省印发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明确48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于2025年底以前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同时,通过整合市(州)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功能、在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双空白”的县(市、区)新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确保在2025年年底前实现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实体机构县级全覆盖。要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更好发挥作用,在服务对象上,应从流浪乞讨、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向所有处于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以及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拓展;在服务内容上,应从以临时监护照料、行为矫治为主向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未保工作,引导支持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拓展;在服务方式上,应从被动等待未成年人上门求助或由其他部门转介向主动参与涉及未成年人重要案例的应急处置和跟踪服务拓展。

      王宝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想更好发挥作用,应重点提升三方面能力。一是提升资源链接整合能力,串联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需求端和供给侧,逐步形成部门联通联动、资源共建共享的关爱机制。二是提升关爱保护能力。加强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提升软硬件水平,通过购买服务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入专业社工以及法律、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针对未成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组织开展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关爱服务活动,在培训指导中提升知识储备,在实践工作中强化能力素质。三是提升政策宣传和执行能力。通过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丰富宣传内容,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地方探索 四川宜宾——多维度加强基层未保工作能力

      四川省宜宾市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新问题,以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为驱动,健全一套政策、培育一支队伍、打造一批阵地、开展一系列关爱行动,着力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

      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儿童。拓展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建立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化安置制度,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按照“原地出资、异地代养”原则,依托全市现有儿童福利机构,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特殊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等其他困境儿童提供集中代养服务。建立走访核实、评估帮扶、部门会商机制,全面规范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及监(照)护人承诺书、责任清单、负面清单4个文本材料,并一对一落实。

      提升基层未保工作能力。出台《宜宾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人员选聘、工作职责、业务规范、从业守则、培训考核等方面具体要求。建立“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培训制度,市、县两级分别负责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轮训一次。组织编印26万余字的业务培训教材。在新修订的未保法实施后,集中选聘136名儿童督导员和2101名儿童主任。

      优化建设关爱阵地。以推进代养服务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市两所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工程,打造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五位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十四五”期间,计划通过设备更新、维修改造、新建扩建、服务升级方式,全覆盖完成10个未保机构和136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建设。按照有固定场所、有硬件设施、有规范标识、有健全制度、有稳定队伍、有丰富活动的“六有”标准,打造45个省级友好儿童之家。

      多维度开展关爱保护行动。为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落实政策,对7.5万名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百镇千村·助爱牵手”“童伴计划”“情暖童心”等儿童关爱项目。持续开展以“合力保护·关爱成长”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示范宣讲进基层”项目,在全市开展67场次主题宣讲,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氛围较好形成。

      贵州毕节——全力构建基层未保工作网络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资源整合,着力完善工作阵地,健全工作队伍,全力构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逐级实现有机构负责、有场所干事、有专人办事。

      加强统筹谋划。党委、政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持续把儿童之家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文件,组织实施强基、铸墙、护苗、利剑“四大工程”,着力压实政府、部门、学校、村(居)、家庭“五方责任”,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阵地、队伍建设。

      完善服务阵地。结合机构改革和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整合社会救助机构、救助管理站、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儿童福利机构等编制,全市共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9个,落实编制59名,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完成后,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编制将达96名。市、县、乡、村设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乡镇(街道)挂牌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79个。把村(居)儿童之家列为深化改革内容,通过地方财政投入、争取上级支持、引导社会参与、整合闲置公产、村校共建和整合学校少年宫、城乡社区青年之家、妇女之家等资源,加快完善基层儿童服务阵地。

      配齐工作队伍。市、县、乡在民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并按市、县不少于5人,乡镇(街道)不少于2人明确专人负责。按每个村(居)至少1名的标准配备村(居)儿童主任3704名。完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同时,邀请社会工作、心理学和法律等专业人员,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轮训,提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网格员、联户长工作能力。


    原文链接:http://mzt.guizhou.gov.cn/xwzx/mzyw/202203/t20220314_72958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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